長春市醫保新政策 更便利更惠民

從2001年10月10日,長春市醫保經辦業務正式啟動,從社保第一卡的誕生到“百萬居民”進醫保等一系列惠民舉措,長春醫保一直走在醫保改革的前沿,這其中異地就醫的政策也發生了很多變化。24日,長春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待遇審核處副處長賈東穎、長春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主任科員葉明做客民生直播間,為大家解讀醫保新政策。

2年多來長春市跨省異地就醫備案69694人次

賈東穎介紹,以前異地就醫人員只能選擇兩家外地定點醫院,發生的費用需要自己現金墊付,治療結束後再攜帶相關材料回長春醫保進行報銷。報銷過程中一旦材料不全,得需要往返多次補辦手續,對年齡較大的退休人員來說特別不方便。針對這種情況,長春市醫療保險管理局積極探索與外省合作,早在2014年便開始嘗試跨省即時結算業務,並將海南省作為首批試點,先後選擇海口及三亞的多家醫院實現了點對點的數據互聯,給到海南“貓冬”的老年人就醫帶來了方便。

2016年,我市又與北京大學國際醫院簽訂服務協議,設立醫保結算窗口,實現參保人員持卡在該醫院就醫的即時結算。2017年,長春市成為首批納入異地結算全國聯網的試點城市之一……

目前,我市已開通跨省異地就醫省級結算平臺定點醫療機構共71家,市本級(含五縣區)定點醫療機構6家,從2017年2月開始啟動直接結算截止到今年9月末,長春市跨省異地就醫備案69694人次,網上實時結算13288人次,共產生醫療費用2.4億元,報銷費用1.6億元,個人賬戶支付0.09億元,切實讓參保人員特別是異地就醫人感受到醫保惠民政策的溫暖。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等5類人可享受異地就醫待遇

異地就醫的政策為久居外地的市民提供了方便,那麼,到底哪些人可以享受異地就醫待遇?

目前,我市可享受異地就醫政策的人員主要分為5類。葉明稱,第一類是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就是說退休以後在異地定居或遷入戶籍的人員,比如退休之前在長春工作,退休以後回原籍居住,這類人就屬於異地安置退休人員。

第二類是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異地生活時間比較久。比如長春的老人隨著子女到北京生活或者是一些候鳥老人,也屬於這個範圍。

第三類是長駐異地工作人員,有些單位可能外派一些人到異地工作,到單位的駐外辦事處或其他機構,這樣的人屬於這個範圍。

第四類是外轉人員,因為本地醫療水平有限,所患疾病長春三甲以上醫院不能明確診斷治療,需要轉到上級醫療機構或者其他城市就醫,這類人群可享受異地就醫待遇。

第五類是在外出過程中突然出現危重疾病、導致生命體徵不平穩需要立刻住院治療的,根據患者病歷記載的疾病診斷可以享受急診異地就醫待遇。

取消限制辦完異地就醫後,醫保卡在本地也能用

10月1日,我市推出了很多醫保新舉措,讓異地就醫更加方便。賈東穎介紹,與過去的政策相比,新政策最大的變化是:因為取消了限制,參保人在辦理完異地就醫備案後,醫保卡在參保地仍可以正常使用,參保人員可自行選擇在參保地和居住地就醫、購藥。也就是說,長春的參保人退休後冬天去外地,夏天想回長春,兩地的待遇都可隨時享受。但前提是,不允許有交叉費用產生 。比如,參保人員10時在海南省醫院持卡住院了,當天13時又在長春市醫院發生了住院費用,這種情況屬於違規現象,沒有合理的理由醫保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取消限制政策的出臺,給長春的慢性病患者帶來了福音。以前異地就醫辦到外地後,長春的慢性病待遇是享受不了的,若想開門診慢性病的藥物,需要參保人或代辦人到醫保窗口變更異地就醫手續,然後再到定點的社區醫院去買藥。買完藥還得再轉回去,現在因為醫保卡不限制,回來直接買藥更便利、也人性化了。

新政策第二個變化是:原來異地就醫只能選擇兩家定點服務機構,現在參保人可在居住地(市級統籌區)開通直接結算的全部定點服務機構就醫。今年10月1日在此基礎之上還可在居住地(市級統籌區)非直接結算的全部定點服務機構中自願選擇4家(三級、二級、一級和專科醫院各1家)就醫,有異地就醫門診特殊疾病待遇的,另外再選擇其中1家醫院作為特殊疾病定點醫院,極大地滿足了不同患者的就醫需求。

新政策對異地急診、轉外就醫患者更加便利

從10月1日起,針對部分不知道急診登記政策或者由於情況緊急不能及時登記備案的患者,我市還取消了急診“自就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登記”的規定,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可在年度待遇支付截止日期前申請兌現。患者只要在異地住院,病種符合急診標準的就能享受異地急診就醫待遇。

賈東穎說,為了方便異地人員辦理需求,市醫保局還規定,患者在治療結束後至次年的3月31日前回長春醫保報銷就可以。

葉明介紹,針對轉外就醫的參保者,以前需在省級三甲醫院(或省級專科醫院)開具轉院審批單和專家會診記錄,攜帶社會保障卡及身份證原件,到長春市醫保局辦理審批登記才可轉院。現在,參保人只需要在具有轉診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辦理登記即可,待遇即時生效。登記後,只需持社會保障卡就可以在異地轉入的醫院直接結算住院醫療費用,免除了參保人再到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的路程,真正實現了“零跑動”,“不見面辦理”。

目前長春市具備轉診資格醫院有12家,基本滿足了長春市參保人員的轉診需求,這12家醫院分別是:1.吉林大學第一臨床醫院;2.吉林大學第二臨床醫院;3.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4.一汽總醫院;5.吉林省人民醫院;6.長春市中心醫院;7.吉林省腫瘤醫院;8.吉林省肝膽病醫院;9.吉大口腔醫院;10.長春市傳染病醫院;11.長春市第六醫院;12.長春市兒童醫院。

以前轉診轉院登記有效期為3個月,有效期內,患者在長春市待遇封鎖,到期後自動解除封鎖。現轉診轉院登記有效期延長至參保年度內,但轉診治療應符合轉診時確定的病情或診斷,且當次有效。

異地就醫門診費用需先現金墊付回長春報銷

患者異地就醫,如果沒有辦理長期異地就醫或轉院手續,病種也不符合急診病情,那麼如何報銷呢?

賈東穎介紹,考慮到長春醫保要切實減輕參保人的經濟壓力,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對於參保人員未履行規定程序、自行異地就醫、沒有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病種也不符合急診病情的,醫療保險基金也給予一定比例的報銷,按符合費用的20%給予核報。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國家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僅支持住院費用結算,參保人員辦理長期異地就醫後,在就醫地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需要現金墊付,年度內回長春報銷,用個人醫保賬戶支付。

此外,市醫保局還將完善門診慢性病治療、異地就醫和低自付大病補助等政策。如:延長慢性病門診治療時限,讓辦理慢性病待遇“一勞永逸”。取消參保人員低自付大病補助相關限制,讓更多人感受到低自付政策的溫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