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參與賭博怎麼處理及網上開設賭場的行為包括什麼?

網上參與賭博怎麼處理

網上開設賭場的行為包括:

  第一、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第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第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第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網上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網上開設賭場,情節嚴重的情形包括: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以及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上述的嚴重情節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在網絡上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進而下注賭博的,以賭博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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