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辦養老機構擬設最高限價 床位費不得超過900元

金羊網訊 記者文聰報道:公辦養老機構床位費最高不得超過900元/人·月、民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記者24日從發改部門獲悉,《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莞市財政局 東莞市民政局 東莞市衛生健康局關於規範我市養老服務收費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於11月5日前,向東莞市發改局提出意見或建議。

此前,東莞全市養老機構的收費並無統一標準,基本上由床位費、護理費兩項構成。《通知》中把養老服務的收費分為三大項——基本服務收費、特需服務收費和其他服務收費。基本服務收費包括床位費、護理費,其中,公辦養老機構的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民辦養老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

羊城晚報記者查詢看到,公辦養老機構的床位費按房間內設施、設備條件實行分級收費,護理費則按護理等級及護理內容實行分級收費。兩項收費都施行最高限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其中,床位費最貴的是900元/人·月的一級單人間,最便宜的是250元/人·月的二級多人間(四人及四人以上)。在護理費方面,介護老人(全照顧護理)收費最高,2000元/人·月;自理老人(一般照顧護理)收費最少,600元/人·月。符合護理院標準的醫養結合機構,可在擬定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