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詔:古代的帝王承認錯誤請求原諒的詔書

罪己詔:古代的帝王承認錯誤請求原諒的詔書

什麼是罪己詔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一種口諭或文書。

罪己詔:古代的帝王承認錯誤請求原諒的詔書


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只是情節輕重有別。

歷史上下過罪己詔的皇帝

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明確地頒佈“罪己詔”的人是漢文帝。公元前一七九年,有人建議漢文帝要早立太子,漢文帝不同意,就頒“詔”說:“朕既不德……”意思是說,如果我現在立太子,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同年冬天,漢文帝又下了一個“罪己詔”。

古代帝王“罪己詔”的資料,除《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紀之外,還有《資治通鑑》、《續資治通鑑長編》、《續資治通鑑長編補遺》、《續資治通鑑》,以及宋代的《冊府元龜》,明實錄,清實錄,清朝的東華錄和歷代的記事本等等。

有位叫蕭瀚的學者,在唐太宗全集中就找到了二十八份唐太宗的“罪己詔”;在“二十五史”中找到下過罪己詔的周成王下了二百六十份“罪己詔”,另外還有四份,一份是漢武帝著名的“輪臺詔”,兩份是崇禎皇帝的“罪己詔”,還有一份就是袁世凱的撤消帝制的總統令。

如果包括袁世凱在內的話,在中國歷史上,總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過罪己詔。最早的一份是漢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後一份是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個時間跨度為兩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為限的話,那麼最後一份“罪己詔”頒佈的時間應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時間跨度是兩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詔。


歷代罪己詔

漢朝

漢文帝后元年(前163年)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過與?……將百官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漢武帝即位後窮兵黷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宮室,揮霍無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盜並起,天下板蕩。晚年,巫蠱獄興,衛皇后和太子劉據俱死於此,株連甚廣。不久,即察知太子無辜,乃建“思子宮”,自責悔過。

時在徵和三年(公元前90年);明年,當群臣之面自責曰:“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還追悔曾屢受方士仙人欺騙,曰:“向時愚惑,為方士所欺。天下豈有仙人,盡妖妄耳!節食服藥,差可少病而已。”

隨後,他又駁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輪臺(今新疆輪臺縣)的奏請,決定“棄輪臺之地,而下哀痛之詔”,重啟漢初“黃老”思想,無為而治,與民休息。(《輪臺罪己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而今又請遣卒田輪臺……乃者貳師敗(貳師將軍李廣利遠征大宛慘敗),軍士死略離散,悲痛常在朕心。

今請遠田輪臺,欲起亭隧,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今朕不忍聞——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復令(令百姓養馬即可免除徭役),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

漢明帝永平八年(65年)冬十月,出現日蝕。詔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

罪己詔:古代的帝王承認錯誤請求原諒的詔書


唐朝

唐太宗貞觀二年(公元628年),旱、蝗並至,詔曰:“若使年穀豐稔,天下乂安,移災朕身,以存萬國,是所願也,甘心無吝。”唐太宗李世民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一切災難都降在他一人身上。

唐憲宗元和三年(808年)冬天,大旱,帝乃“罪己”求雨。

宋朝

宋寧宗嘉定六年(1213年),閏九月,有大雷。丙申,以雷發非時,下“罪己詔”。

明朝

明思宗曾六下罪己詔,分別在崇禎八年,十年,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2次)

明思宗自縊前下詔“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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