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工程”打造“阳光司法” 全省法院庭审直播工作侧记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一项基本的司法原则,也是公民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统一指导下,全省各级法院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动员部署,主动开展工作,有效破解难题,切实将庭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把手工程”打造“阳光司法” 全省法院庭审直播工作侧记

颁证活动现场 记者 蔡冰 摄

“一把手工程”的五大举措

随着经济社会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更加多元,对司法公开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庭审是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庭审视频公开自然而然成为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最集中、最彻底的方式,也自然而然成为“阳光司法”最直接的表现形式。

据了解,我省法院庭审公开工作始于2008年下半年,依托省高级人民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是全国较早独立开展庭审互联网直播工作的省份之一。

全国法院统一庭审公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后,特别是2018年以来,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依托该平台开展庭审直播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庭审公开工作。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的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科学整合原有资源。

通过三级法院的不懈努力,2018年下半年,全省128家法院全部开展了庭审直播工作,今年以来,基本实现了全省所有法院、所有法官、所有公开开庭案件庭审直播全覆盖的目标。

为了确保庭审直播工作高效健康有序开展,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将庭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抓好,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五大举措激发了全省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坚持通报制度。省法院每月通报各地区、各法院庭审直播数据,每季度通报全省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建立督促机制。省法院院领导对工作落后法院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不定期向工作落后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发送工作提示函,督促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本院或者辖区法院庭审公开工作,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庭审直播工作。

——强化工作调度。省法院不定期地对庭审公开工作进行视频调度,安排先进法院作经验介绍,落后法院作表态发言,以先进促后进。

——坚持考评制度。将庭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法院和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开展专项活动。2018年,省法院联合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司法频道组织开展了辽宁法院“院领导开庭庭审直播示范月”活动,各级法院院领导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有力推进了全省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以直播为原则,以不直播为例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庭审公开制度的建设与落实,2018年,省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省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庭审直播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全省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庭审直播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实现了庭审直播工作的制度化以及“以直播为原则,以不直播为例外”的常态化。

今年,省法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了庭审直播百日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各级法院落实“以直播为原则,以不直播为例外”的工作要求。

3年来,辽宁法院充分依托既有的工作基础和信息化系统,目标明确、步伐稳妥、措施有力,庭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工作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

2018年,全省法院庭审直播39950场,是上年同期的11.2倍,扭转了被动落后局面;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法院庭审直播100817场,同比上升571.17%,已接近实现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既定目标。

“司法公开工作永远在路上。”在10月23日举行的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第500万场颁证活动上,省法院副院长吴廷飞表示,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辽宁法院将进一步坚定全面推进庭审公开的决心和信心,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旁听庭审、了解庭审、监督庭审的现实需求,切实将庭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0月23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第500万场颁证活动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我省三家中院、十家基层法院荣获“辽宁省优秀直播法院”证书,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杨晓霞法官荣获“辽宁省优秀直播法官”证书,活动还颁发了“辽宁省最受关注直播案件”证书。

获奖感言(摘取部分内容)

获奖法院代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大连法院的庭审直播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今年10月20日,大连全市法院共直播庭审28623场次,其中大连中院直播2300场次。通过庭审直播,充分展示了大连法院的司法水平和良好形象,也标志着大连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早在2017年,大连中院就出台了《庭审直播规范》,实现员额法官庭审直播全覆盖、常态化,2018年进一步明确要求——凡公开开庭案件均进行庭审直播。3年来,院党组持续强化基础设施保障,于2016年完成全部科技法庭建设,全面启动庭审录音录像工作;2017年建成大连诉讼服务网庭审直播平台并直播庭审2419场;2018年9月省法院召开庭审公开现场会后,将全部科技法庭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截至10月20日,依托该平台直播庭审3576场。

我们举办法官论坛,专题讲解“如何驾驭庭审、提高庭审质量”,组织法官学习观摩全国优秀庭审视频;制定各类案件庭审规范13个,有效提升庭审直播专业水平;加强庭审质量评查,连续两年随机抽取每名法官的直播案件进行评查;上线运行庭审巡查系统,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定期通报庭审直播情况,并在季度审判质效工作会上进行专项调度;将庭审直播纳入绩效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予直播的进行扣分,并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地激发干警庭审直播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相关部署,真抓实干、继续努力,推动大连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再上新台阶。

获奖个人代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杨晓霞

我是一名在基层法院工作了20多年的普通女法官,仍记得,我们在铅打字﹑油印刷判决书的年代,当事人手捧着字迹不清的判决书,质问我们审判流程的尴尬;因缺少法庭用房,只好在办公室调解案件的无奈。而到今天,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已经开始实现无纸化办公、庭审网上直播、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不管是物质装备还是审判环境,都发生了质的飞跃。

2018年底,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给我颁发了获奖证书。今年以来,我开庭已直播173场。

通过自己近年来庭审直播工作的亲身体验,我更深刻地理解了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它让我时刻注意言行举止,更严谨审慎地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每一次庭审直播在公开、有序的状态下进行,让越来越多的人共享“阳光司法”的温暖。

获奖单位以及个人名单

辽宁省优秀直播法院: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辽宁省优秀直播法官: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杨晓霞

辽宁省最受关注直播刑事案件: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黄钢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人民陪审员高璇、郭辉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18)辽0103刑初836号案件

辽宁省最受关注直播民事案件: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吴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人民陪审员李会新、李正玉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18)辽1104民初2907号案件

辽宁省最受关注直播行政(赔偿)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康宪雷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审判员徐桂伶、武江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17)辽行终408号案件

记者 关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