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诉讼时间是三年,三年过后,欠条还有法律效应吗?

与你同行359


1. 《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后,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

2. 自然债务属于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但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诉讼时效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在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所以,即便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但若诉讼中,债务人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有可能面临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结果。

3. 对于诉讼时效,只要债权人在时效期限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则可以引起时效中断的效果。依照司法解释规定,以下行为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回答为西安鼎昂全自动智能量化炒币机器人张沫允(历时收益,数据核对,实况直播)个人发表观点。


神一样的炒币机器人


律师答疑: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意味着没有法律效力,也不意味着必然无法追回债权。

“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欠条一般是对已有债务的确认,确认的是欠钱的事实,而且欠钱未必来源于金钱关系的借贷,有可能是买卖、劳务、承揽关系而形成的欠款事实,只有借条才是金钱的借贷关系。当然,欠条也有可能约定对于具体的欠款的最后还款期限,在超过最后还款期限的次日,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这个诉讼时效是三年。

超过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意味着丧失胜诉权,不意味着不具有法律效力。丧失胜诉权的具体含义是:

1、依然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诉讼权”不灭失;

2、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确实超过诉讼时效则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所以如果债务人没有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

超过诉讼时效是可以通过补救手段追回来的。具体有以下方式:

1、向债务人发送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按照该批复精神,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后发出催款通知,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2、向债务人发送询证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

3、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6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或还款承诺书的,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陈豪俊律师


诉讼时效过后,欠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与诉讼时效是两回事,这样讲吧,这个欠条具有法律效力,但超过诉讼时效后,你要不回钱了,但欠条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能理解吗?这是两回事。

目前司法制度,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一旦诉讼时效抗辩成立,法院将不支持你的主张。

当然了,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的,出现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或延长的。还是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讼,否则会很麻烦。

有一句法律谚语就是讲诉讼时效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曾律师讲法律


用我们自己接触或代理的判决做解答:

①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在三年内如果债权人追过债,诉讼时效中断,会重新开始计算新的三年。

②欠条从债务人明确拒绝还款后,起算三年时间,不会因为新的追债重新计算,需要注意。

③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后,债务人主动还款的,不得再要回,法院认可自愿还款的法律效力。

④欠条超过三年,能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重新补打新的借条、同意还款、追债等原因,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欠条时效期限延长,如果没有中断或延长的法律事实发生,可能法院就不再支持债权人了,但即使这样,并不影响债务人主动还款的法律效力。

⑤综上,不同问题情形有不同的法律效果,不能一刀切,不能一概而论,有事咨询律师还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有话说


对这个问题,其余人回答以比较全面,不再赘述。现只针对一点,排除欠条有无约定还款日期,约定还款时间是否超过三年,是否存在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况,在假定欠条已过三年诉讼时效的前提下,简述欠条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简单来讲,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其权利本身及请求权自然存在,该债务变为自然债务。


首同说法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首先要看欠条当中是否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期限,如果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还款到期日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进行还款,但是需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准备时间,那么诉讼时效也是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另外从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之日起要看债务人的反应,假如债务人明确拒绝还款,那么诉时效应从拒绝开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这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了磋商,那么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时候,如果中间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了协商或者要求债务人进行还款,债务人假如同意还款,过了一段时间又不同意,那么此时诉讼时效应是重新计算的,而不应当再按第一次计算的时间点计算。但是假如债权人从诉讼时效起算之日起就一直没有理债务人,一直干等的状态,怎么诉讼时效过了三年之后就要过期了。

还有一种情况,假如诉讼时效真的过期了,是不是就不能挽救了呢?其实也不是。

过期了之后债权人依然可以积极的联系债务人,要求其还款,假如此时债务人又承诺了还款期限,那么从他承诺之日,诉讼时效又开始重新计算。但是假如懂点法律的债务人,可能这时就会耍一些心眼儿。比如就不搭理债权人,那么就有可能没法再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这并不影响债权人去法院起诉,只不过如果在开庭的时候,债务人提出了诉讼时效已经过期的抗辩,债务权人会面临败诉的情况。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效力肯定是有的。

然而你的问题不在于效力怎么样,而在于有没有中断中止诉讼时效的证据。

那么关于诉讼时效呢,大家可以这样子理解。

又是说从你约定还款到期那一天开始算三年,那么在这三年里面呢,如果你没有起诉,或者也没有向他要过钱,那么其诉讼时效就过了。这些债务转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想还就还,不想还就不还。

那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呢,即便是在过了三年之后,如果你向他主张代签,对方如果同意说,我愿意还你的款,并出去了,缓缓承诺,那么你的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三年。

其实就是那么个事儿。


商鞅规则


《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后,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

自然债务属于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但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诉讼时效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在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所以,即便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但若诉讼中,债务人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有可能面临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结果。

对于诉讼时效,只要债权人在时效期限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则可以引起时效中断的效果。依照司法解释规定,以下行为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叶律师


欠条诉讼时间是三年?

这个诉讼时间是个什么概念呢?

如果是债务人的还债时间,那么在还债时间届满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在这样情况下,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內,随时可以起诉债务人偿债,欠条具有胜诉的法律效力。

如果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时间,那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诉讼时效了,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欠条就只有起诉的证据效力,而不具有胜诉的法律效力。


不糊涂时涂糊不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欠条的诉讼时间是三年,三年过后,欠条仍然有效只不过变为“自然债务”,且债务人可以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失去法律的保护。

但是债权人需要注意得一点是诉讼时效到期后并不意味着债务债权关系消失,债权人仍可以起诉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以欠条已过诉讼时效抗辩,如果债务人未抗辩,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