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交够15年,领了两个月养老金人突然去世,剩下的钱怎么办?

养老保险缴足后,参保人只领取了一段时间就离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养老金交够15年,领了两个月养老金人突然去世,剩下的钱怎么办?


一个人如果交满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而如今明确规定可以依法继承的只有后者——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不包括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社保的参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础养老金这部分是无法被依法继承的。

虽然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能被继承,但是死者的家属可以从养老基金中拿到两笔钱,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此,遇到老人突然离世的情况,关于养老保险,子女可继承或领取的有两部分,一是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及利息,二是从基本养老保险金中支付出来的补助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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