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買7000多條信息賺不到四萬元,又被判刑又要交罰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參加一場求職面試,
網上購物之後
突然就接到各種推銷電話,從未申請過貸款業務
卻每天都會被這類電話騷擾
……
相信不少的人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但他們也許尚未意識到
自己的個人信息很可能已經被洩露了。
10月23日,張灣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以互聯網直播的形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兩被告人均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合謀代理一證券公司旗下的投資平臺,發展客戶投資期貨並從中獲取手續費。
二被告人為了發展業務,於2018年11月開始以湖北某貿易公司的名義招聘業務員進行電話推銷。為了獲取更多客戶信息,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胡某某、王某某通過互聯網購買公民個人電話號碼信息7403條、財產信息50條,並利用發展客戶投資期貨從中獲取手續費的經營方式非法獲利人民幣38727.5元。
案發後,被告人王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和被告人胡某某共同退繳違法所得和繳納罰金人民幣60000元。
張灣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的上述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王某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構成自首,被告人胡某某坦白認罪,且二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並退繳違法所得和繳納罰金,可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作出前述判決。
注意了!公民的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QQ號、微信號、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等信息全部受到刑法保護!
注意了!公民的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QQ號、微信號、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等信息全部受到刑法保護!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今天,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數量呈大幅增長的趨勢,每個人的信息安全都受到嚴重的威脅。
個人信息一旦洩露,將威脅公民的財產甚至生命安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也成為詐騙、盜搶、敲詐勒索、綁架等嚴重犯罪的幫兇。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對這個條款頒佈了司法解釋,仔細理清了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於
一些高度敏感信息,如行蹤信息、財產信息、通話內容等,入罪標準為50條;一般敏感信息和其他信息,入罪標準為500條或5000條。在違法所得數額方面,超過5000元即可入罪!來源/十堰長安綜合十堰市檢察院、松江檢察院、無錫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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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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