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10月26日)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贝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贝冰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 | 羊城派
审签 | 吴瑕
实习生 |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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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23:05:12 羊城派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10月26日)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贝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贝冰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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