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新秦路查获1人,快看咋回事?

10月13日,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金堆中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了一名男子准驾不符+酒驾,受到交警的一次性记满24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当日晚22时许,中队民警在华州区新秦路永安城步行街东口设立临时执法检查点,对一辆红色牌号为陕EJ***4号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挡检查,发现驾驶员双眼通红,且身上散发一股酒味,民警要求该男子出具行驶证驾驶证并接受酒精含量检测,但该男子拒不接受,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大队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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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民警的百般劝说下,该男子只说出自己的姓名,经过查询,在别名中筛选核对,该男子甘某某,今年37岁,四川人,2015年取得C1型驾驶证,并没有取得驾驶摩托车资格,系准驾车型不符。

经鉴定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甘某某,饮酒驾驶驾驶证记12分,且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合并执行共记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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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可贵,醉在酒中,祸在路中,悔在心中,切勿酒后驾驶,害人害己;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其性质等同于无证驾驶,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潜在威胁,同时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的。(刘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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