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刑三庭这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怎样炼成的?


辽宁高院刑三庭这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怎样炼成的?


近日,第六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省委决定授予27名同志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20个单位辽宁省“人民愿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99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辽宁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辽宁高院刑三庭这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怎样炼成的?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先锋集体是怎样炼成的!

惩恶扬善的先锋群体——辽宁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先进事迹

人民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道防线上有这样个先锋群体:特别能战斗,审大案奋勇争先;特别讲担当,守公正利剑高悬——他们是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打击犯罪“急先锋”

去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省法院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设在了刑三庭。刑三庭很快确立“调研在先,规范在前;重拳出击,快速打击;集中宣判,立体宣传”的工作总体思路。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评价,“这个团队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是全省法院守初心、担使命的先锋群体。辽宁高院被全国扫黑办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刑三庭贡献突出、功不可没。”

为确保精准打击,对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逐一“过筛子”,形成《辽宁涉黑案件的十大特征》等一批调研成果,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全省政法机关统一黑恶案件办案尺度。

对黑恶犯罪依法快审重判,坚决打掉嚣张气焰。为让庭审成为法治教育公开课,刑三庭先后组织6次105件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覆盖全省14个市。每次宣判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互联网直播庭审,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严惩毒品犯罪,出台《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连年在国际禁毒日前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

司法改革“领头雁”

刑三庭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视公正如生命,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稳妥处理了备受关注的营口抢劫运钞车、夏俊峰故意杀人等大要案。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速推进。刑三庭不断破题解题,起草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等5个指导性文件,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为防范冤假错案上了“保险”。

坚守初心“再出发”

多年来,刑三庭注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年均结案率在90%以上,办理的案件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无久拖不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刑三庭先后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7次、三等功6次,刑三庭党支部被评为第一批省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法槌一落人命关天,我们的每一份判决都是公平正义的诠释,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还要继续努力。”省法院刑三庭庭长贾娜说。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以刑三庭为代表的法院人,正努力奔跑在法治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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