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打表不给票,兴平市出租车辆管理处:已给予300元行政处罚

近日,有网友反映,10月17日下午大概五点左右,在兴平市人人乐门口乘坐陕D牌照的出租车去车站,坐车回西安,到目的地以后,问司机师傅要票,司机师傅说没打表,还说我上车没说,态度极差。

出租车不打表不给票,兴平市出租车辆管理处:已给予300元行政处罚

兴平市出租车辆管理处主动回复,经调查,10月17日下午5点左右陕D牌照出租车在人人乐门口,顺路搭乘投诉人前往汽车站,到站后乘客索要发票,(因投诉人是第二任乘客无法打表),驾驶员向乘客解释如要发票,需要车辆再向前行驶200米,计价器才能出票,乘客嫌耽误时间,随即下车走人。

兴平市出租车辆管理处对陕D牌照出租车驾驶员南某某做出停运学习,教育批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扣2分。将加大对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驾驶员运营行为,文明服务。

(XY)

出租车不打表不给票,兴平市出租车辆管理处:已给予300元行政处罚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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