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霸强占民妇,朱元璋听说后为什么一连处死了数十名官员?

猫眼观史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老话说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月亮,这话搁这挺应景的。这人有贪钱的,有贪权的,还有贪色的,更有人贪面子的,等等不一而足。

而题主说的这事,这帮人死就死在了一个贪字上了。咱就说朱元璋洪武大帝,绝对配的上那个大字,真龙天子好皇帝啊,咱大华夏地头上四百多个皇帝里头,唯一一个平民出生的皇帝,就一个字——牛!

打小大字不识一个,就凭着好学上进,才有了出人头地。小时的环境也不好,爹饿死,妈饿死,大哥饿死,大哥的儿子饿死,仅仅是为了活下去三哥做了人上门女婿。

他和二哥俩人为了给爹妈弄一个葬身的地,那叫个求爷爷告奶奶的,这经历何值是一个苦字了得。最后为了一口饱饭不得不当和尚,五十天的饱饭刚吃了没有多久,这就开始在外化缘一化就是三年,一般人还真做不到,人世间的冷暖,黑暗光明那叫个门清。

这不愧为从最底层爬起来的欲火焚身的真龙,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最为痛恨的欺压百姓的官,剁了他们的脑壳这都算便宜他们了,这事办的就俩字——漂亮。

说了这么多不和题搭边的话,其实就是为了一个铺垫,让大家伙了解一下朱元璋这人,别一提朱元璋,这就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千古一帝虽然差一点,但也仅仅是一步之遥而已。别没事就给他老人家摸黑,没劲!

好了有了这铺垫,咱在说接下来这事,就容易多了。

事情

1385年,也就是大明洪武十五年,洪武大帝一口气把兵部尚书,刑部尚书一窝子几十个官,一家伙全部处决了,一点子情面都没有留,惊得满朝堂下巴掉了一地。

后来洪武大帝朱元璋亲自将这事的前前后后,编入了《御制大诰初编》就是要告诫大明的官,以后有谁胆敢这么干,这就是案例,这就是结果。

话说这事的根源其实就是一痞子霸占人老婆的案件,要论理一般情况下,压根就不会有这么大阵仗,但这事弄的太大了,大到不严厉惩处,这帮子官员还以为他们是元朝的官。

话说这事一开头就牵扯了四个人,三活人,一个死人。其中姚小五和史灵芝这俩人是夫妻关系,都结婚有五年了,孩子都有三。

那么另一个活人和死人是俩兄弟,这死人是大哥,这活人是弟弟唐闰山有着当兵身份的兵痞。

那么这四个人又是咋套上关系的呢?话说这史灵芝和这死人打小订的娃娃亲,可这死人他福薄,这媳妇还没有过门,人就死了。

得咧,这婚事算是黄了,人家史灵芝毕竟还没有过门,所以人身还是自由的,后来人家的父母就把史灵芝嫁给了这姚小五。

就这么一点子联系。

后来这不天下太平了,洪武大帝老朱把元朝给赶回了大草原放牧去了,这大家伙打了一辈子了都能喘口气。

这唐闰山就回了家。这有一天这人在街上闲溜达,这冷不丁就瞅到一个美妇,这就钻了心坎里去了,这回了家瞅不见这美妇,他闹心挖眼的难受。

得咧,经过这么一打听,他知道要是他哥哥还活着,这美妇就是他嫂子了。

得到这信了,把这唐闰山坑的,自拍大腿根,这就想把这史灵芝娶回家当自己的老婆。

说道这里,大家伙评评理,这也叫个事?但凡有点道德底线的人,知道了这么一层关系,罢了,就算是再喜欢,这压根就不能碰不是。

可问题是这唐闰山他就没有底线,这就理直气壮的跑到人姚小五的家里边闹腾,要认回这嫂嫂。

而人家姚小五家里边,在当地也是大族,人家压根就不吃他这一套。

“他是你嫂嫂,你要认回。过门了吗?拜堂了吗?成亲了吗?洞房了吗?这套仪式都没整过,哪里的嫂嫂。再说你把史灵芝认回去,要干嘛?”

“干嘛?当然是娶她了,这么漂亮的嫂嫂不娶,这不浪费了吗?”这唐闰山都无耻到了这种地步了。

人家姚小五当然不答应了,结果他唐闰山拿人家也没辙。

这不回头,写了一份状纸就告到了县太爷哪里。

说是按照元朝的习惯,记住是习惯,那哥哥死了,他所有的东西都应该有弟弟继承,尤其是这嫂子,必须有弟弟继承,这是伦理,必须遵守。

毕竟这大元刚走了没有多久,咱不能忘本啊!

话说这县太爷脑壳也不机敏,拿着这状纸,他也不知道怎么判。

其实大家伙瞅到这里,都应该明白这唐闰山压根就无理取闹,你大华夏的人还遵守元的习惯?朱元璋废老半天劲把元打出去,这就算白打了?

唐闰山感觉这县太爷太软了,得给他加把火,这事才能成,才能把他喜欢的嫂嫂弄回家去。

咋弄呢?这唐闰山不是还有一个当兵的身份吗?于是他依靠这身份就跑到了南京那兵部胡搅蛮缠起来。

大家伙也看到了这唐闰山贪色都贪到了啥程度,无耻到了极点。

结果让大家伙都咋舌,这兵部居然就认可了唐闰山的要求,就给那县太爷下了个通知,要求把史灵芝给人唐闰山送过去。

您瞧这兵部是管理兵事的,结果管到了地方上,但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县太爷也就没有那么畏畏缩缩的,带着衙门口的衙役提着水火棍就去了。

把人家好好的一家拆散了,客客气气的规规矩矩的将史灵芝送给了唐闰山,这就差点炮仗给人家庆祝了。

这家伙把个唐闰山开心坏了,朝思暮想的嫂嫂马上就要变成自己的媳妇了,这日日夜夜都能瞅上了,县太爷没有放炮仗,他到放了起来。

这事,人家姚小五能同意吗?不能啊!所以人家就一级一级的上告。可这些个官员听到是兵部直接下的命令,所以连个大眼皮都不瞅人家,不搭理就算了,还轰了出去。

最后这事就摆到了刑部的案头,作为刑部尚书王昰他一瞅这是兵部捅的篓子,大家伙都是同朝为官的,所以维持原判一脚把这姚小五给踢了回去。

这事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唐闰山娶了自己的嫂嫂天天乐呵,一帮子官员过着你好俺好大家伙的小日子,倒霉的就是姚小五一家子,妈没了家完蛋了。

但这事最后就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眼里了。汉武大帝老朱一听这事,当时就怒了,这也叫个事?

爷们打天下,好不容易把腐败到了极点的元朝给打出去,你们到好,用元朝的陋习来治理俺大明朝的老百姓?翻天了不是!

但朱元璋还是把火压了下去,这就找刑部尚书王昰:“咱是大华夏的子孙,就得按照大华夏的礼仪来办,大华夏的礼仪才是正统。而且人家两口子都过了五年,孩子都有三了。这理还用问啊?把这事重新审理一下!”

按说朱元璋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

这王昰也许是喝墨水喝多了,心眼让糊上了,他就和朱元璋讲道理。

啥皇帝就干皇帝的事,到了具体的事就应该让下边的人干,别瞎操心。

学学人家唐太宗李世民,为嘛人家能成为千古一帝呢?人家就是放手让大臣干事,自己蹲在龙椅上享福就行了,别像武则天那样,一天天的瞎操心,其结果就是酷吏满天下,把个朝堂弄的乌烟瘴气的。

哎!这话把个朱元璋顶的一愣一愣的,这一家伙就怒了,好,你不办是吧!俺亲自上手办!

好吧!大家伙都知道,这事要真让朱元璋亲自办理,那可就要出大事了。

后来的官员都恨死这王昰。没多久这判决就下来了,但凡和这案子挨边的官员,包括那刑部尚书,兵部尚书,以及各个州县官员,几十个人,一股脑全拉出去,来了个斩立决,压根就没有等到秋后,就这么痛快!当然作为事情的始作俑者唐闰山,也一并下去和阎王老爷掰扯这事去了。至于他是上刀山还是下油锅,咱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这姚小五和史灵芝人家依然是夫妻,过小日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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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说历史


1385年,大明洪武15年,帝国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包括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在内的数十名官员被诛杀。

一下子处死了这么多高官显贵,而事情的起因,不过是民间的一次小小的婚姻纠纷。

这场婚姻纠纷发生在今天的山西洪洞县,当时,一名叫唐闰山的兵户出身的痞子向知县递交了个状子,控告洪洞县的姚小五抢了自己的媳妇史灵芝。

这个姚小五和史灵芝何许人也,他们是一对已经结婚5年的小夫妻,姚小五也是命好,一个普通农民,却娶了个美少妇,是百里挑一的美女子,姚小五娶了如此美貌的妻子,自然对其百般呵护,史灵芝也一门心思跟着姚小五过日子,还一起养育了三个子女,可以说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但是,史灵芝被唐闰山这个痞子盯上了。

原来,唐闰山的哥哥之前和史灵芝订了娃娃亲,不过他哥哥没几年就死了,于是史灵芝父母就把女儿许配给了老实巴交的姚小五。

从百姓视角来看,这本该就是天经地义,很正常的事情嘛。

不过,唐闰山看上了如花似玉的史灵芝,一门心思要霸占她,于是,他以元朝法律为依据,说按照元朝传下来的习俗,哥哥死了,弟弟有权“继承”守寡的嫂子,因此,史灵芝自然就是自己的媳妇。

其实,本来就很好判的案子,毕竟元朝都不知道灭亡多少年了,不过洪洞知县就有点傻眼了,不知道怎么判了。

于是,唐闰山作为兵户子弟,又跑到兵部去折腾了一阵子,最后,兵部给洪洞知县下了个通知:要求知县派人把史灵芝作为军属送给唐闰山。

兵部的命令知县自然不敢怠慢,就找了一些差役,连夜把史灵芝从家里绑走,准备带去唐闰山家里。

姚小五自然不干了,他一路逐级上告,可惜,一级级官员都没怎么搭理他,即使告到了刑部,刑部尚书岩也维持了原判。

最终,这事儿被朱元璋知晓了,朱元璋出身贫寒,自然懂得民间疾苦,更明白一些老百姓视角里的朴素道理,这不明摆着么,史灵芝肯定是姚小五的妻子,朕赶走了蒙古人,你们这些臣子居然还拿着胡人的习惯来判案,这不胡扯么?

于是,朱元璋按奈不住怒火,就去找刑部尚书责问为什么要那么判,他还主动提到“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的婚姻习俗不好,要改变这个前朝的习俗,于是皇帝建议刑部尚书放开此案,交给都察院,由御史去调查这个案子。

按道理,皇帝都把话挑明到这个份上了,刑部尚书应该知趣的话就赶紧扔掉这个烫手山芋。

不过,王岩此时居然还和皇帝顶真了,他和朱元璋滔滔不绝地理论起来,把李世民和武则天的例子讲了一大通,无非就是李世民勇于纳谏放手让臣下去做事情,而武则天则利用酷吏迫害官员,言下之意,朱皇帝你这是要请出那些酷吏般的御史将来来弹劾我,以后少不了把我“请君入瓮”。

王岩最后说:“你入我罪,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

朱元璋心里本来就火,一听这些话,顿时火了,你们这些糊涂混蛋,胡元的习俗重要还是我们大明的法律重要?

最后,朱元璋大笔一挥,砍下了所有涉案的官员脑袋,至于姚小五和史灵芝,则继续过好小日子,唐闰山也一起跟着那些官员去了地下。


云中史记


朱元璋建国之后以严厉的法制治国,大小官吏莫不如履薄冰。但是对于老百姓而言,却是一大幸事。据史载,明初,老百姓要是对官员不满,可以直接扭送朝廷,不过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历来都是官逼民反,哪有民告官的道理。可是你要是生在朱元璋时代当一个普通的民众,就有这样的权力。

这里讲到的,是朱元璋宣传法制手册《御制大诰》里面的案例,什么是《御制大诰》是个什么书呢?

众所周知,朱元璋的《大明律》是继《唐律》以来最为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虽然很严格,但是犯法之人却始终存在。每有案子发生后,朱元璋便叫相关部门将案件整理后,编印成册,这就是《御制大诰》,且上至朝廷官员,下至黎民百姓,人手一本,有本还可以免罪,无本加罚。后来,因为案子越来越多,还有《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

这个《御制大诰》里的案子是怎么说的呢?

话说洪武年间在山西洪洞县,有个叫唐闰山的军户,他的兄弟从小和一个叫史灵芝的女子定过娃娃亲,但是这个唐闰山的兄弟还没成人便死掉了,于是,史灵芝只好另嫁给一个叫姚小五的普通农民,还生养了三个孩子。

不想,这史灵芝被唐闰山这个军户给盯上了,为什么他会盯上史灵芝这个已经生养了三个孩子的女子了呢?因为史灵芝长得漂亮,唐闰山生了邪念。怎样把史灵芝搞到手呢?这唐闰山打起了元朝旧俗的主意。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根据蒙古的旧俗,弟弟可以迎娶丧失了哥哥的嫂子,儿子可以迎娶老子死后的妻妾(非亲生母亲),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于是唐闰山一纸状书告到县衙们,这洪洞县的知县文化不高,鉴于唐闰山是个军户,不好随便惹,就把这个案子推了。

唐闰山不依不饶,以为自己是个军户(明朝的军户是世袭制,吃国家饭的人,地位比农民高),归兵部管,于是跑到兵部去折腾,说姚小五占了军属的老婆,后果很严重。兵部尚书大概正是因为这点,居然鼓动洪洞县知县把史灵芝“还”给唐闰山。

这洪洞县知县见是兵部的命令,赶紧将史灵芝捉到唐闰山的府上去了。这下子姚小五不干了,好好的妻子怎么一下子就成别人的了,于是跑到县衙去告状,县官哪里想管,都把姚小五往外推。没办法,姚小五一路上告,直告到刑部去了。当时的刑部尚书王昰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居然维持原判。

姚小五哪里肯依,最后闹得皇帝朱元璋知道了这件事。朱元璋便找来刑部尚书,说元朝蒙古人是那些旧俗不好,应该提倡汉族礼仪正统,况且这史灵芝都和姚小五生活多年,都生育了三个孩子了。还说让监察御史去查证这件事,给人家解决此事。

这王昰不知道哪边耳朵听错了,以为朱元璋要监察御史来查证自己的问题,便在朱元璋面前大谈李世民与武则天的事儿。意思是让朱元璋学李世民放手臣子干事,不要像武则天一样用酷吏(监察御史)监管干部。王昰强行为自己辩驳的行为触怒了朱元璋,朱元璋于是下令与此案有关人等斩立决,全部给杀了。

史灵芝回到自家,继续和姚小五过日子。此案所涉两名尚书(兵部和刑部),州官县官一干数十名官员被处斩,可见朱元璋法令之严酷。

故而说明初朝廷官员,每日出门上朝与妻儿诀别,若当日回来便举家庆贺,算是又多活了一天,一定是真的了。


青灯问史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接手了蒙元留下来的烂摊子,当时朱元璋为了治理好天下征询了刘伯温的意见。刘伯温说如果要想治理天下,首先就要修法令震慑百官,其次要让百姓修养生意。经过商议朱元璋最终制定了“重典治吏、宽而治民”的政策。在这之后出现了一个案件,朱元璋一连斩杀了十几名官员,原因就是有人强占民妇。



古代两家人关系比较好的话,可以结成娃娃亲,两个人小时候便指腹为婚,从此约定终生。在洪武年间一户唐姓人家和一户史姓人家从小定下了娃娃亲,不过不幸的是唐家指腹为婚的大儿子不幸夭折,所以这门婚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史家人得知唐家的长子去世后,便将女儿史灵芝嫁给了一名叫做姚小五的人。婚后史灵芝和姚小五非常恩爱,而且两人还生育了三个儿女。但后来唐家的老二唐闰山得知史灵芝非常漂亮,所以动了歪脑筋。



唐闰山在军队当过兵,因此在乡里横行无忌,属于当地的泼皮无赖。因为姚家在当地也属于大族,所以唐闰山也不敢明抢,而是向兵部递了一份文书,说自己的哥哥死了,按照兄终弟及的习俗,史灵芝就应该嫁给自己。

当时的兵部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认为元朝蒙古人留下的习俗是正确的,所以就给了一份文书,让当地县衙为唐闰山申冤做主。当地县令一看兵部尚书都发话了,自己必须照办呀。于是县令带着一帮衙役去了姚家,直接把史灵芝抢了送给唐闰山。



史灵芝被抢走后,姚家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于是姚小五就层层上告,但当时官官相护,根本没有人受理姚家的案子。最终姚家告到了刑部,当时的刑部尚书王峕(shi)也认为这种习俗非常正确,所以也决定维护这一习俗。最终宣判史灵芝应该嫁给唐闰山为妻。

这件事最终震动了朱元璋,当时朱元璋正在努力推广移风易俗。他认为汉人应该实行汉人的民俗,所以他早就希望能够去除[收继婚制]的落后陋习。于是命令御史审讯王峕,王峕心中不满,拿出了李世民纳弟妹的事情反唇相讥,之后又拿出了武则天任用酷吏刑讯逼供的事情举例。



朱元璋一听就火了,在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把所有经手过这件案子的官员全部处斩了,包括两名尚书。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唐闰山却没有收到任何处罚,最终被释放了。

案件收录:《御制大诰初编·军人妄给妻室》

我是越关


网上关于朱元璋杀人的段子层出不穷,很多都是恶意诬陷+无良抹黑,不过这次一点都不冤枉老朱,因为这是朱元璋本人亲自收录的案例,讲的是一个男人巧取豪夺一个人妻,结果导致数十名官员都被处死的奇葩故事。

朱元璋亲编《御制大诰》

我们知道朱元璋是个超级劳模,他废了丞相,自己一人大权独揽,五加二,白加黑,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还经常亲力亲为,审讯案件,绝对是个工作狂。

朱元璋很重视刑律建设,他不像现在某些领导,光是靠嘴上功夫,“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为了普及法律知识,老朱亲自靠上抓,亲自主持编纂《御制大诰》(又称《明大诰》),下令全国各级学校作为必修课授课讲习,还规定老百姓每户一册《御制大诰》。谁犯了法,官府去家里搜查,如果有这本《御制大诰》,说明你认真学习了,可以减刑;如果没有这本《御制大诰》,说明你不把皇帝的话当回事,从重处罚。

这部《御制大诰》很有意思,里面不是枯燥单调的法律条文,而是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并且都是重刑案,诸如某地发生一起XX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斩立决,类似现在的《今日说法》,就像讲故事一样,老百姓茶余饭后很喜欢看。

考虑到老百姓大多不识字,朱元璋还搞出了“文盲专用连环画版”的《御制大诰》,老百姓光是翻看图画也能大体明白,起到警示教育目的,简单实用,效果不错。

最高法院的奇葩判决

《御制大诰》中记载了一个很复杂、很奇葩的案例,是一个男人巧取一个人妻的故事。

话说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山西洪洞县(就是种着大槐树的那个县)一个叫姚小五的农民遇到了一次“无厘头”的判决,与他结婚多年,娃都生了好几个的史灵芝老婆被“最高法院”判给了另一个叫唐闰山的男人,给别人当了媳妇。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史灵芝很小的时候曾和唐闰山的哥哥订有婚约,也就是“娃娃亲”,但唐闰山的哥哥还没长大就死了,娃娃亲没法履行,自然就不算数了,所以史灵芝长大后,经人介绍嫁给了姚小五,一晃多少年过去了,也从未有人过问。

有一天,唐闰山偶遇了史灵芝,他见史灵芝正是花信少妇,韵味十足,自己光棍一条,着实可怜,就起了邪念,想把史灵芝据为己有,但他知道“霸王硬上弓”是犯罪,自己也没这个胆量,于是就“剑走偏锋”,想出了一个奇葩的计策。

唐闰山是现役军人,归兵部管辖,所以他乡兵部起诉说,俺们那片风俗讲究“兄死弟继”,哥哥死了,嫂子就该嫁给弟弟,由弟弟继承,史灵芝和俺哥订过娃娃亲,她就是俺嫂子,俺哥哥死了,她不能嫁给别人,应该优先嫁给我,请求兵部主持公道。

兵部居然受理了这个案件,还搞了一次指定管辖,把案子指定给洪洞县办理,结果时任洪洞县县令也是一个奇葩,他以当地确有“兄死弟继”的“收继婚”风俗为由,再加上唐闰山是现役军人,有兵部撑腰,就把史灵芝判给了唐闰山。

姚小五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自己结婚多年的妻子,心里是一百个不服气,因为所谓“兄死弟继”的“收继婚”风俗是在元朝时才实行的,这是蒙古族“收继婚”的影响,可现在是大明的天下,官府怎么还在搞元朝哪一套呢?

姚小五是一个很执拗,很有法律意识的农民,他决定向上申诉,请求重审,但逐级申诉了好几次都没成功,最后直接向“最高法院”——刑部提出了重审的请求。

可没想到刑部的大佬们也犯起了糊涂,刑部尚书王峕(音同“时”)认为民俗高于法律,驳回了姚小五的上诉,足见古代的“法治”根本而言还是“人治”。

朱元璋的主持公道

姚小五决心坚持到底,他进一步把事情闹大,终于惊动了劳模朱元璋。

朱元璋了解事情原委后勃然大怒,史灵芝和唐闰山的哥哥是娃娃亲,娃娃亲只是一个约定,约定到某一时间结婚,但时间还没到男方就死了,婚约根本就没执行,并且一方当事人死亡,婚约自动解除,史灵芝和唐闰山一家不再有半毛钱关系。

可这帮脑袋不开窍的混球,不仅强制把史灵芝判给唐闰山,破坏了一个圆满的家庭,更重要的他们把元朝的婚俗习惯凌驾于大明律法之上,这是严重的政治站位错误!

老朱提笔写下了如下批示意见:史灵芝归还姚小五;唐闰山用心歹毒,投机取巧,斩立决;刑部尚书王峕、山西洪洞县令等人,胡乱判案,影响恶劣,全部斩首,以儆效尤。

朱元璋因为一起普通民事纠纷让数十名官员人头落地,根本目的是为了传达一个信号:像唐闰山这种心术不正的坏蛋要坚决打击,像王峕这种司法不公的官员要坚决惩处,让大明百姓和官员养成厚道做人、老实做人事的淳朴民风,否则大家会群起而效仿,带坏社会风气。

以上便是故朱元璋不惜杀掉众多官员,并把案例写入《御制大诰》以警天下的原因所在,看似奇葩却影响深远。亲爱的朋友们,你们认为朱元璋的终审判决是否合理?换做你们又会如何判决呢?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狄飞惊


自汉唐以来,儿子收继庶母,弟弟收继嫂子,都被视为禽兽之行,要治罪。但这对于蒙古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朱元璋听闻此事后勃然大怒:“这帮混蛋!夫妻关系是纲常的核心,怎容肆意破坏!把这帮贪官庸吏全部抓起来杀了!”随后,从洪洞县令到兵部、刑部尚书,涉案的大小数十名官员全被抓了起来,最终一个不落,全部斩首。 明太祖朱元璋,中国最杰出的皇帝之一。朱元璋出身草根,嫉恶如仇,对待贪官污吏和地方恶霸,他从来不手软,只要百姓受到了欺负,朱元璋便一定会为他们做主。洪武十八年,一件突然其来的“小事”让朱皇帝勃然大怒,竟一连处死了数十名官员,而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时有个兵痞名叫唐闰山,他大哥小时候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叫史灵芝。然而唐闰山大哥没福分,很小就夭折了。于是史灵芝便另外嫁给了一个名叫姚小五的洪洞县人,还给他生了三个孩子。 唐闰山当兵回乡后,自恃武艺高强,竟从姚小五家中抢走了史灵芝,非要逼她与自己成亲。同时,唐闰山还大言道:“按照以前大元的法律,“兄死,嫂子就应由弟弟继承“,我抓走史灵芝,不过是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后来这事还闹到了刑部,当时刑部尚书王峕也认为兵部的判决很合理。在给朱元璋的奏报中,他引经据典,说中国的“弟弟收继嫂子”古已有之,朱元璋听到奏报后,心里十分不痛快。 最终,在朱元璋的亲自过问下,霸占他人妻子的唐闰山得到了严惩,被斩首示众,而史灵芝也回到了丈夫和孩子们的怀抱。 朱元璋的行为虽然看似不近人情,但是这是基于“乱世必用重典”原则的需要。试问如果放任唐闰山这等恶霸强抢民女,社会岂不是要乱了套?而官员们撞在了朱元璋的枪口上,最终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了一


农民出国记之畲族小蓝


忽必烈率领蒙古铁骑灭掉南宋,结束了南北分裂局面,顺便把蒙古族的一个习俗也带到了中原。到了明朝时期,有个恶霸利用这个旧习俗霸占了婶子,居然还得到了明朝官员的支持,惹来了灭元的明朝皇帝朱元璋泼天大怒:吃我明朝的粮,用元朝的习俗,来判我大明的子民,其心可诛!于是手起刀落,连杀数十名官员,以制止“转房婚”元朝旧习俗在明朝的影响和发展。<strong>

<strong>游牧民族旧习俗:转房婚

旧时的游牧民族蒙古族,女人和牛羊都是其依赖性较重的私人财产,牛羊是生存的根本,女人是生育人口的工具,为了财产的分配和部落的稳定,形成了转房婚习俗。部落内部不通婚,因此当女人嫁到某一部落后,若丈夫死后,只能改嫁丈夫的近亲,因此出现了父妃子娶、兄婶弟娶、叔妻侄娶的现象。

匈奴、女真、鲜卑、契丹等游牧民族都存在转房婚的旧俗,这也是游牧民族生活的特性决定了这种藐视女人人权的习俗产生,女人只是生育工具和私有财产。

  • 成吉思汗去世,其宠妃木哥哈敦被儿子窝阔台纳为第五个皇后。
  • 王昭君也沦为了转房婚的牺牲品,从“胡俗”,先后嫁给匈奴王呼韩邪单于两父子

元朝内部存在转房婚,但受汉文化影响有所松动,在汉人强烈不满和抵制下,元朝廷对其习俗有了规定,除开本身有这个习俗的民族外,其他外族不得以这个习俗强娶。

“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明朝官员为元朝旧俗陪葬

朱元璋大怒斩数十名糊涂的官员的故事,堪称奇诡,如果不是朱元璋亲自出手,恐怕这事还真不知该怎么收场。

话说明朝年间有对夫妇,男的叫姚小五,女的叫史灵芝,婚后五年,育有三子,男耕女织,过得虽不富贵,倒也平和安定。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冷不丁钻出个唐闰山,闹得这家人差点家破人亡。祸根出在史灵芝身上,曾与唐闰山大哥结有娃娃亲,后来还未过门,唐闰山的大哥就因病去世,史灵芝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下嫁给了姚小五

这一切都情理可原,但人心不足,易起飞来横祸。唐闰山看见史灵芝的美貌就起了坏心肠,先去姚小五家要迎回婶子未果后,一纸状纸告到县衙,要以

元朝转房婚旧俗判史灵芝成为自己老婆,兄婶弟娶,天经地义。

这县太爷也是个糊涂官儿,为这事左右为难。史灵芝未过门便不算有婚姻之实,该判唐闰山无理取闹;但转房婚习俗也确实存在,唐闰山继承兄婶也说得过去。这官儿也不想想,习俗能拿来办案,天下还不打乱?县太爷无计可施,干脆采用了个拖字诀。

唐闰山一看不依了,仗着士兵在职身份,跑到南京兵部去闹腾。兵部护犊子的毛病也犯了,也不管这事情原委,听信了唐闰山的一面之词,下令县太爷玉成唐闰山的好事。

县太爷奉兵部命,自然精神抖擞的办差,乐呵呵地从姚府“请”了史灵芝送到了唐闰山的府上。

姚小五也是个血性汉子,夺妻之恨哪能忍,于是逐级上告,最后这案件摆上了刑部的案头。刑部尚书一看涉及兵部,官官相护的心理又占了上风,一个平民闹腾个啥,再娶个不就行了,于是大笔一挥,维持原判。刑部尚书做了事,晚上当然要和兵部尚书喝喝酒,透个风声,大家彼此心知肚明,人情就是好处。

唐闰山洋洋得意搂着史灵芝快活,姚小五抱着没娘的孩子痛哭,兵部刑部照样吃皇粮夜夜笙歌

朱元璋听到了这事,肺都气炸了!

朱元璋召见刑部尚书,要其以华夏礼仪正统思想为准,重审此案。

刑部尚书打心眼儿里就没当这案件是一回事,还护着兵部,顺带劝着朱元璋:“这些小事你就不用操心了,居其位办其事。你呢,要学李世民,大胆放权;别学妇道人家武则天,一针一线瞎操心。”

这话把朱元璋给气得一佛出世,五内俱焚,七窍生烟,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拿我的,居然用前朝旧俗来干预我朝新政。不审是吧?老子亲自来审,到时别怪老子手黑!

一口气连杀涉案的几十人,把史灵芝还给了姚小五,唐闰山项上人头作为了贺礼,这段案情以朱元璋的杀气成全了一段波折的爱情,并且颁布法令,禁止转房婚的陋习。

《明律集解.附例.户婚》:“兄亡收嫂,弟亡收妇者,各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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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斩官员正典型的目的

朱元璋怒斩数十名官员,一是政治需要,二是情节所需。

政治需要

明朝是朱元璋打下来的江山,一群吃明朝皇粮的官员却在维护元朝的习俗,这完全就是给明朝的颜面抹黑。这种思想相当的危险,甚至会给老百姓造成一种假象,明朝有些官员是心向元朝的,对明朝统治阴奉阳违,明朝的统治并非铁板一块。朱元璋肯定意识到了这一点,立刻下狠手斩了涉案的数十人,扼杀了这种思想的根源,在朱元璋对案件的批注也可以看出这点。

“史灵芝归还姚小五;唐闰山用心歹毒,投机取巧,斩立决;刑部尚书王峕、山西洪洞县令等人,胡乱判案,影响恶劣,全部斩首,以儆效尤。”

为了普法,获取民心,朱元璋亲自主持编纂《御制大诰》,里面都是生动的真实案列,易于百姓阅读和接受,从思想上进行有力的宣传和控制。明朝出了很多奇葩皇帝,吃着朱元璋的余粮,不理朝政,居然没有大型的起义、暴动,跟朱元璋初期重视思想的控制有莫大关系。

情节所需

众所周知,朱元璋是个重情义的人,小时的苦难生活让他知道了人情冷暖,也明白了穷苦百姓生活的悲惨。朱元璋父母饿死,为求一个葬身之地,他和二哥磕头求人;大哥也是饿死的;三哥迫不得已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这一切,让朱元璋明白了安宁的生活对于老百姓有多重要

朱元璋的皇后马大脚,更是朱元璋登基的重要助力,两人在战火中患难与共,一路互相扶持,情深意重。即使在朱元璋成为天子以后,也保持节俭、明理的美德,替朱元璋处理好了后宫之事,劝诫和制止了朱元璋多次杀伐,《明史》说其“母仪天下,慈德昭彰”不为过。<strong>

朱元璋制止转房婚的前朝陋习,是要防止习俗在明朝的扩大,把思想带回民族传统伦理道德之上。这种思想泛滥的后果很严重,如果朱元璋去世,儿子按照元朝旧俗转房婚来娶马皇后,这岂不是莫大的悲剧!即使这代没问题,下一代难道不会为争夺女人而导致骨肉相残,江山崩坏?

朝历代的先例,让朱元璋警醒,一旦思想走入歪路,比洪水猛兽更为可怕。朱元璋为了朱家的江山的延续,才在这案件上大杀特杀,毫不手软,扼杀威胁朱家天下的思想苗头,不仅是转房婚的习俗,还有维护元朝习俗的官员,因此才将这件案件从重从严查办,将涉事之人杀了遍。

朱元璋这一手下去,大明辉煌了200多年,明朝的忠君思想直到崇祯挂在了树上,仍然有无数死心塌地的人,把终结了明朝的清朝恨之入骨,喊着反清复明的口号,慷慨赴死。


西游梦红楼


我是史小二记,我来说一说!

宋后是元,元后是明。明朝的建立者是朱元璋,白衣出身,然顺潮流,处在风口,立大明王朝。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发起了一场对礼制风俗的改革运动,史称“明初礼俗改革”。包括婚俗、日常杂礼、服饰等。总而言之,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现在要去蒙古化,恢复传统。

下面将要说得就是婚俗……洪武年间,山西洪洞县发生了一场婚姻纠纷。事到最后,朱元璋杀了很多人。

事件主人公叫姚小五,他娶了个漂亮妻子叫史灵芝。古来,灵芝被誉为仙草、灵草、瑞草……史灵芝算不上仙女,但起码样貌好看,十分的俊俏。尤其生育后,那是风韵十足。



不料在某天,兵痞子唐闺山找上门来,说:“嫂子,跟我回家吧……”回家?没听错,确实是回家。唐闺山认为史灵芝该是她的老婆。

原来!史灵芝三岁时,曾与唐闺山的兄长定下娃娃亲。唐闺山兄长早早夭折,史灵芝便嫁给姚小五,婚后两人生活幸福,育有三个孩子。

唐闺山起歹心,来打扰史灵芝,史灵芝坚决拒绝。唐闺山死咬旧俗,向兵部打报告。兵部下令,着洪洞县派人将史灵芝带到镇江,交付唐闺山。



这里,旧俗是指陋俗——收继婚俗。追溯到先秦,指的是“烝”、“报”。司马迁在《史记》的匈奴列传中说:

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举例子,呼韩邪单于死后,王昭君上书,祈求回归中原。然汉成帝回复“从胡俗”;努尔哈赤考虑身后事时,曾想过让代善继娶大妃阿巴亥。



洪洞县县令得到兵部给与的符契文书,明明知道“非理”。但也本着“不敢擅违”的特殊原则,执行了。

洪武年间,朱元璋除用重典和严刑之外,还特地推行了这一举措——鼓励检举。但凡有人阻挡赴京者,处以族诛。

自然,这一件婚姻纠纷闹到刑部。刑部尚书王峕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竟然:

不行明坐妄取他人妻室为妻之罪

反而吹毛求疵,派人去洪洞县找寻早年那一桩娃娃亲的见证人。



朱元璋知道后,直接过问,将案件交给都察院,由御史过问。王峕没有认真体会君心,直接发挥书呆子性格,和御史唐铎理论起来。理论过程,居然引用唐时武则天的故事。

上侮朝廷,下慢执法之官,其词曰:你入我罪,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

到最后,朱元璋那是:

所以有司,尽行处斩

有司,涉案的人,都被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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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御制大诰》(又叫明大诰,由朱元璋指导编纂而成,用来训诫天下)。


史小二记


朱元璋,大明的开国之君,从一个给地主放牛娃、庙里的小和尚,再到参加郭子兴的起义军 ,一步一步发达起来的,在这广告过程中,他看清了当时大元朝的黑暗统治,也对元朝的一些恶俗礼仪深恶痛绝,于是,在建立大明朝后,他尤其注重加强官吏的管理,可以说这方面有点让官吏毛骨悚然,还有就是扫除元朝时不符合中原礼俗的一些恶俗。

影视剧中的朱元璋



题目中的问题就是朱元璋对于官员管理,以及元朝恶俗根除的一个经典案例。案例中的主人公叫唐润山,在部队里当兵,还有一个哥哥在家务农。他哥哥从小就与一户人家的女儿定了娃娃亲,但是他的哥哥短命,还没成亲就死了,所以那个女孩家就把女儿嫁给了其他人家,并生有小孩。



待唐润山退役回家之后,听到此事不依不饶,强行将此此女子抢回,而且言之凿凿,哥哥与其定了娃娃亲,哥哥没了,就应该嫁给他。他说的这种情况在元朝确实是可以这样的。而且他将此事上告到兵部,兵部大老爷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他的这种做法给予了默认,但是女子现在的丈夫家不能忍受如此窝囊,也上告,要求唐润山归还自己的妻子。但是兵部仍然继续执行之前的判决。后来此时转到刑部,刑部的大老爷和兵部大老爷水平一样,都是二百五,以正式公文的形式下达判决,此女归唐润山所有。理由是以前都是这么做的,是合理的,只是没有以法律形形式明确而已。

影视剧

这件事让朱元璋知道了,他大为恼火,本来就对元朝的种种恶习深恶痛绝,如今已经将元朝推翻,但旧习依然,而且出现在自己的官僚体系当中,这与刚刚建立的大明朝格格不入,于是朱元璋将所有参与的官员全部杀掉,唐润山也被处死 ,那个女子归还夫家。

不得不说朱元璋此举确实符民意顺民心,这赢得了老百姓对大明朝的支持。



自古,恶霸有之,劫人钱财,夺人美妇,致使家破人亡者,有之。

先说一个习俗,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原地区生产力远高于北方少数民族,中原地区汉民以孔学治国,以儒家思想兼济天下。

封建社会好吗?好也不好,好是相对于北方少数民族的落后制度,不好则是相较于现如今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而言。

封建陋习,嫁做人妇,夫死,则守寡,不得与异性男子交往过密。当然,实际上丈夫去世的,很多女子也都会另寻夫家,只不过说出去会不太好听。

中原如此,北方少数民族则不然,北方游牧民族生产力落后,这就导致了在男女婚姻方面,北方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民差距不小。

北方游牧民族讲究女子一旦出嫁,一辈子都是某一家的人。若是丈夫去世,女子需要嫁给丈夫的兄弟,更严苛的,丈夫去世,妻妾甚至还要嫁给儿子。

于现如今的人看来,这一习俗确实落后不堪,但在某一段时间里,这一习俗却是被奉为经典。

统治了中国不到一百年的大元王朝,严重摧残了古老的华夏文明,蒙古族的某些陋习,也被引入了中原地区。这一陋习,破坏了一个家庭,姚小五和史灵芝的家庭。

姚小五与史灵芝,结婚五年,生有子女三人,生活美满。

奈何,史灵芝曾经与一唐姓男子有过婚约,称娃娃亲。这一婚约,在唐姓男子暴毙以后,也便随之取消。

唐姓男子并未迎娶史灵芝,也就是说,史灵芝嫁给姚小五,天经地义。

唐姓男子有一弟弟,名为唐闰山,暗中窥觑为过门的嫂嫂,史灵芝的美貌,想要将史灵芝占为己有,于是便向官府申冤,希望官府为自己抢回嫂嫂,并根据元朝旧习将嫂嫂嫁给自己做妻子。


以现如今人的眼光来看,这一要求简直无理,即使是当时那样的时期,元末明初,蒙古人也已经被赶会了北方草原,为何要奉行蒙古旧约?更何况,史灵芝甚至都还没过门!

奈何,经过唐闰山的上下打点,史灵芝最终还真被判给了唐闰山。

姚小五咽的下这口气吗?当然咽不下,于是姚小五便层层向上申诉,希望有清官能还他一个公道。

奈何官官相护,告了一个,又有另一个,最终告到了刑部,依旧被打了回去。

终于,这件事被朱元璋知晓了,官官相护,也管不了他朱元璋!朱元璋若是在乎那点情面,怎可能成为屠戮几乎有功旧臣的铁血君主?朱元璋传唤姚小五,得知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决定,将参与其中的所有官员全部斩首!

官官相护,若是换作其他帝王,或许还会因其复杂的内情对此案不屑一顾,但朱元璋绝对是个狠心的人,因为一件小事,牵连整个刑部,以及参与过案件的所有地方官员,绝对是可能的。

怪,不能怪朱元璋暴虐,只能怪官官相护,其中没一个值得偏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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