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 重大国计民生流失金额多大,涉及犯罪吗

国有资产重大国计民生流失金额涉及犯罪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五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国有资产 重大国计民生流失金额多大,涉及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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