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某樓盤廣告竟打到交通標誌牌上......這次你玩大了


投放戶外廣告

是商家做宣傳的重要途徑,

商場外牆、led屏幕,以及公交車站,

都有五花八門的廣告,

然而,有些商家為了“博眼球”,

打起了交通標誌牌的注意

結果如何呢?

“這是典型的‘違法佔用’!” 玉桂公路城北街道谷山段,某樓盤為了一己私利,竟然把廣告粘貼在交通標誌牌背面,嚴重影響駕駛員注意力,增加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立刻約談該樓盤相關負責人,要求立即整改,將廣告撤下,恢復交通指示牌原貌。

玉林某樓盤廣告竟打到交通標誌牌上......這次你玩大了

25日上午,記者在玉桂公路城北街道谷山段看到,道路西側的某樓盤工地正在熱火朝天施工,工地圍擋上張貼著該樓盤大幅廣告。而路邊的玉林市城區主要道路交通導向圖及多個交通標誌牌的背面,竟然也粘貼了該樓盤的宣傳廣告。

玉林某樓盤廣告竟打到交通標誌牌上......這次你玩大了

“這是典型的‘違法佔用’!”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告訴記者,當天上班不久,他們就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玉桂路的交通標誌牌上粘貼了一樓盤的宣傳廣告,於是立刻帶隊到現場核實,發現路面3塊交通標誌牌背面貼上了某樓盤的宣傳廣告。隨後,他們立刻約談一名自稱該樓盤“項目部經理”的男子,要求他們立刻對私自在交通標誌牌上粘貼廣告的違法行為進行整改,將廣告撤下,恢復交通指示牌原貌。

玉林某樓盤廣告竟打到交通標誌牌上......這次你玩大了

民警表示,該樓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此外,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標誌使用的。”

民警表示,在交通牌背面做廣告,改變了指示用途,容易分散駕駛者注意力,增加事故隱患,對行車、路人都是非常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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