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罗区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若干规定出台,你符合条件吗?

一、法定奖励

2011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4周岁,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一次性发给500元的奖励费。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生育一个子女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奖励费。

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卫健部门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奖励扶助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只生育一个孩子或农村二个女孩的计生户夫妇年满60周岁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奖励扶助金,每年合计1200元。属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合计20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本人或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三、特别扶助

对农村和城镇居民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妇,年满49至59周岁,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给予每人每月补助610元;年满60周岁以上,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给予每人每月补助710元,如属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再补助290元的特别扶助金。

对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妇在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给特别救助金5000元。

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以上)。

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一级乙等每人每年6000元、二级各等次每人每年4800元、三级各等次每人每年3600元。

四、城乡医保补贴

全区农村二女扎户、独女领证户和城乡计生特殊家庭免费加入城乡医保。农村二女扎户、独女领证户其个人投入资金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各负担50%,城乡计生特殊家庭其个人投入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全区城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以上)、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对农村45—59周岁的二女扎或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区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缴费补贴;对农村45周岁以下,已落实二女结扎的结扎方和生育一孩后实施绝育措施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为其再增加10元缴费补贴。

六、建(购)房补助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二女扎户、独女领证户(2016年1月1日之前结扎或办证),在符合土地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建新房或购房,区和镇(街道)两级共补助5000元。

七、低保倾斜

农村计生困难户低保补助倾斜制度,在同等条件下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八、免费优检、婚检

优检:对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含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地点在新罗区妇幼保健院(新罗区南城溪畔路11号)。

婚检:符合《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男女任何一方为新罗区户口的中国公民,在新罗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站进行结婚登记的青年男女,可享受免费婚前检查服务。婚检工作由取得《母婴保健服务技术许可》的新罗区妇幼保健院承担。

九、幸福工程项目

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母亲发展经济提供3万元免息资金帮扶,资助期限三年,到期回收滚动投入使用。优先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母亲。

十、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家庭

建立“暖心家园”项目点,对失独家庭实行帮扶全覆盖。

经济补助:对当年新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金5000元;亲情关怀:通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知识讲座、联谊交流、培训辅导、户外活动等形式,让失独家庭走出阴霾、融入社会,每年计划开展大型活动不少于4场、中型活动不少于24场、小型活动不少于26次;家政服务:对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失独家庭中一方年满75周岁年老体弱的失独父母,每月提供两次免费常年家政服务;再生育服务 :失独家庭实施一般辅助生育治疗的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采取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医疗保障:为失独家庭父母、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办理意外伤害及疾病住院护理津贴保险,每人每年1份、每份2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的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80天、每天120元的护理津贴;心理慰藉: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心理疏导团辅活动,对失独家庭个案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常年心理干预。

十一、生育关怀—金秋助学

对当年考上大学本一院校本一专业的“低保”和扶贫建档立卡计生独女户、农村二女户贫困女生每年给予资助5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对考上大学本二的“低保”计生独女户、农村二女户贫困女生每年给予资助2000元,直至大学毕业。

十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为农村二女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建档立卡贫困计生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每个家庭1份、每份50元。

十三、生育关怀—紧急救助

当年遇到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的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困难家庭每户给予一次性扶助3000元。

十四、计生家庭法律援助

为计生二女、独生子女家庭、低保计生家庭、精准扶贫计生家庭、计生特殊家庭、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计生家庭提供调解方案,提供代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协助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申请诉讼费的缓、减、免;针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计生家庭讨薪、工伤、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上门服务;对低保计生家庭、精准扶贫计生家庭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可免予经济困难标准审查。

十五、生育关怀—生殖健康服务

为城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免费“蓝氧”治疗。为城乡困难家庭育龄妇女提供不孕不育症治疗、每户补助3000元。

十六、生育关怀—安居工程

对无房或危房“低保”及建档立卡计生独女户、农村二女户,当年建新房、自购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的对象,由省、市、区三级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6万元。对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进行房屋修缮的计生特殊家庭,由省、市、区三级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4.5万元。

十七、优生优育指导

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村(居)0—3岁婴幼儿家庭,免费享有3次亲子互动启蒙活动、3节科学育儿辅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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