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的目的与长衫的意义:鲁迅留下的机关,你都看懂了吗?

一转眼就到了孔乙己的“百岁诞辰”。百年沧桑,风云变幻,今日之中国已非当年之中国。“上大人孔乙己”的描红纸已经很少有人见过,即使鲁镇还在,也未必有多少当街的曲尺形大柜台,这百年来没有再进行过科举,当然再没出过一个举人。但这个坐在蒲包上、用两手逐渐走远的潦倒读书人形象,有几个国人能完全忘记?谁有能说这篇小说中的滋味,完全与现今无关?这个鲁迅于一百年前创造的角色,直到现在仍然在提醒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在这个时候,我倒想问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不知道有多少读者认认真真考虑过:

他为什么非要去偷,还不承认偷?从孔乙己的辩白中,你又听出了什么?

偷书的目的与长衫的意义:鲁迅留下的机关,你都看懂了吗?

(一)孔乙己为什么会去偷书

对《孔乙己》这篇文章的主旨和特点,我们最应该在乎鲁迅本人的态度。鲁迅在《孔乙己》一文的附记中这样说道:“这是一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在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是在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来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但这篇“没有别的深意”的作品,偏偏是鲁迅最喜爱的作品。孙伏园说,“我曾问过鲁迅先生,其中(《呐喊》)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已经译成了外文。我问他的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风度。”

鲁迅对于《孔乙己》的这些表态过于模糊,没有解释孔乙己的具体行为,看来我们对孔乙己的行为只能自己进行合理推测。

孔乙己偷书了吗?当然偷了,毫无疑问

,而且偷的次数还不少。他一进到镇口的咸亨酒店,短衣帮就故意的高声嚷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甚至还证据确凿地说,“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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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仔细理一理孔乙己偷书的行为。在文章的叙述中,孔乙己因为不会营生,日渐贫困,幸而写得一手好字,于是替人家抄书。“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从此之后更没收入,于是“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偷什么呢,短衣帮说得清清楚楚,“偷了何家的书”,可想而知,在小说的结束前孔乙己挨的那次毒打,也是因为偷了丁举人的书。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孔乙己的偷窃行为:

替人抄书的时候,偷笔墨纸砚。无书可抄的时候,去偷书。

对孔乙己的偷窃行为,过去的论文中往往这样分析,首先,这是一种不光彩的行为,不符合道德准则,其次,偷书的原因是饥寒交迫,目的是为了出卖换钱。比如张中良先生在《细读》中说,“有钱人家不拿他当读书人,他便顺手牵羊偷点文房四宝之类,一则作为糊口喝酒的来源,二则作为向富人报复的筹码。”

还有分析称,“偷窃本身也是孔乙己生命意志的一种顽强的体现”( 任湘云:《孔乙己的金钱、身体与身份》),大约认为如果不偷书,孔乙己就无法取得收入,维持不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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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理解失之片面,并没有涉及到孔乙己偷书行为的本质。我们可以提出一些仅靠以上理解难以回答的问题:

第一,书和笔墨纸砚,是不是最方便携带、最适合折现、最有价值的东西?偷都偷了,

为什么不偷贵重之物?在这个鲁镇,丁举人已经是顶大的人物,雇孔乙己抄书的人家又能拿出多么好的笔墨纸砚,古往今来并没有见哪个贼是专偷书和笔墨纸砚的。

第二,孔乙己经常行偷窃之事,但他前天挨了打,今天就能去喝酒,从外表上看,挨打之后留下的痕迹是“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可见虽然“吊着打”,但失窃者下手并不算重对孔乙己这种惯偷手下留情,所为者何?

第三,很有趣的一点,孔乙己屡次偷窃,专偷本镇,这和阿Q去外地偷窃之后回鲁镇扬眉吐气有所不同。小说中说他和书“一起失踪”,这是不可信的。在这么个“丁点大”的鲁镇,他能失踪到哪里去?即使偷书被打,他不还是照样游游荡荡地去咸亨酒店喝酒么?

第四,孔乙己为何不承认偷书,只说是窃书?迄今未见合理解释。通常认为,这是孔乙己在咬文嚼字地“狡辩”,表现出他的迂腐,徒逞口舌。这种认识未免肤浅。短衣帮嘲笑他已经成了习惯,什么你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吊起来打,他不多辩解,只是“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甚至于

充满恶意地称呼他为“孔乙己”,他也习惯性地接受——我想很多读者都没有注意到,孔乙己并不是他的本名,只是一个作践性的绰号。共同在鲁镇生活几十年,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姓名?掌柜甚至因欠账把孔乙己写在粉板上,这更是一种强烈的侮辱。这些孔乙己都并不争论,为什么单单抠这一个“偷”字,为之“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

那么,我们如何对孔乙己的行为作出合理解答,鲁迅究竟在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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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剧中的孔乙己偷书

(二)破烂长衫下的君子之风

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来认识孔乙己。

鲁迅的人物肖像描写,可谓一绝。在《孔乙己》中,对他的描述是: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长衫就是鲁迅为孔乙己提供的符号。他站着喝酒,但他穿长衫,他的长衫又脏又破,但毕竟是一件长衫。长衫意味着什么?从表面上看,意味着和短衣帮不同,短衣帮只能站着喝酒,但穿长衫的人可以“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除了孔乙己。

从深层次上看,孔乙己坚持穿长衫,是在强调自己的身份

。他是个读书人,虽然他由于经济上的极端困厄而落魄到无法保持读书人的体面,他的生计状况甚至还不如能够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但他对自身有一个基本的定位,正是这个定位使他能够坚持在嘲讽和贫穷中生活下去。至于这个定位是什么,我们要注意到鲁迅给出的暗示。

在小说中,孔乙己“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这些难懂的、与酒店气氛分明不合的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处:

第一处,短衣帮说他偷书,他分辩说是窃书时,“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君子固穷,这是孔子在陈蔡之围时对子路讲的。《论语》说,当时“从者病,莫能兴”,眼看孔子和弟子们就要全军覆没了,子路和子贡对老师的道路都产生怀疑了,子路很不高兴地问孔子,“君子亦有穷乎?”君子也会山穷水尽成您老人家这样?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也。”君子困窘无着,但还坚持,小人到了绝境,就毫无底线。

第二处,孔乙己满口什么“者乎”之类,在《论语》里,者乎只出现了三次,最符合语境的是:

11.21子曰:“论笃是与,君子者乎?色庄者乎?”

意思是:总是推崇言辞老实的人,但要看他是表面上伪装的老实,还是真正的君子。换个说法,真君子的言辞一定是老实的,孔乙己想表达的是:我说的就是实话,不是偷,是窃,你们不要污我清白。

第三处,“多乎哉,不多也”,这句话出现在孩童向他讨要茴香豆时,孔乙己说出这话真是太自然、太应景了。但这句话很有讲究,它出自《论语》中孔子对自己的评价“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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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说的这三句“难懂的话”,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来自《论语》,都是“子曰”,都在强调君子。君子固穷,君子论笃,君子多乎哉。孔乙己一心想的都是君子,他念念不忘的是圣人教诲,《论语》是他的行为准则,孔子是他的精神支柱。所以他一定要穿长衫,一定要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从不拖欠,所以他可以接受嘲讽,但不接受污蔑——

什么污蔑?指认他偷书的污蔑。

我们就可以对他的偷书目的作出判断,这也是唯一一种合理猜测:孔乙己穷困潦倒,他以君子为人生理想,但苦于买不起书,因而他在抄书时一有机会接触到书就喜不自胜,携笔墨纸砚而走,与书同游。没人雇他抄书,他就去偷书。

“偷”和“窃”,本没有什么区别,但对二者的区分却使孔乙己形成了一套安慰自己的特殊逻辑。从“窃符救赵”和《论语》中的“臧文仲其窃位者与”来看,

“窃”是非法占有,贪其所不应得,《康熙字典》所说“非所据而据”。 偷不但占有了他人财物,而其目的就是谋取物质利益,《管子》说,“偷得利,然后有害”。很可能在孔乙己的理解中,偷强调谋利,窃则强调不当占有。对他来说,后者勉强可以接受,前者则是污他清白,因为“小人”才“喻于利”。

一方面,孔乙己只是偷而阅之,没有出卖,谈不上物质之利;另一方面,他并没有携书逃跑,他长期居住在鲁镇,发现丢书的人家可以随时找到他,他也随时准备将书归还。有取有还,当然不算偷。更何况,丢书的人家拿回书之后必然会打他一顿,挨打就成了他的“借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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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逻辑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相当,实际都是底层的无奈和自我安慰。这就是孔乙己窃书的本质:在精神层面,他对自身的要求是做一名君子,长衫就是他最后的尊严。但在实际生活中,他是不可无书的书痴,穷困潦倒之下只能靠窃来满足。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靠“是窃非偷”的奇特逻辑来弥合。掌柜、伙计和短衣帮没有一个人能理解他的逻辑,更想象不到他的人格追求,所以关于偷和窃的争论就发生了。

于是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他只偷书,因为他眼里只有书;为什么他被打得不重,因为对方并没有物质损失,也懂他的读书癖;为什么他专偷本镇,因为他本意也不在谋利;为什么他为偷与窃之别青筋绽出,因为这关系着他还是不是个君子。

情节不断推进,破破烂烂的长衫再也无法保护孔乙己的尊严。在小说最后,破旧的长衫脱下,他“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个时候,孔乙己终于不再是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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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孔乙己中看见孔仲尼

鲁迅在短短三千字的小说中,完成了对短衣帮、掌柜、伙计、孔乙己乃至丁举人等所有人的群嘲,或者说,深度揭示,各有其病态,各有其荒谬

作为小说的中心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无比生动。短衣帮嘲笑他,小伙计对他不屑,掌柜奚落他,这些看客认为自己和孔乙己的界限是金钱和物质财富的多寡,他们在上而孔乙己在下,所以他们产生了优越感,嘲讽、伤害孔乙己。孔乙己则恰恰相反,他以价值立场和精神满足为界限,认为自身的充实远远在短衣帮之上,所以他一定要用一身长衫把自己和短衣帮区分开来。

他是旧社会之中固守儒家之道,满心君子之念的人,是无法通过科举获得上流社会认可的落魄者和孤独者。他的结局是悲凉的,他引以为傲的精神价值、知识学问被践踏成泥碾作尘,他这样的君子在这个时代中显得格格不入——他的自我身份认同甚至肉体生命都显得渺小,只有那一点点残存的倔强和纯真,令读者产生了无尽的唏嘘。

鲁迅在这篇文章里并没有对坚守君子理想的孔乙己大加批判,他对孔乙己寄托的感情是同情和悲哀。这使我们不得不联想到,孔乙己的形象,是不是也反映出鲁迅对孔子、对儒家的态度?

小说中说,孔乙己得名于描红纸的“上大人孔乙己”,实际上这个完整的描红纸应该是“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很显然它说的是孔子。那么孔乙己的形象力其实隐藏着孔仲尼的影子,乙仲近义,己尼近音。

偷书的目的与长衫的意义:鲁迅留下的机关,你都看懂了吗?

鲁迅一开始写狂人日记,写吃人的礼教,我们很容易认为他是个反儒家的斗士。但是鲁迅并没有把儒家理念一棒子打死。他对儒家的观点集中体现在1935年撰写的《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一文之中,这篇文章中反映出的基本思想恰恰能够和《孔乙己》相对照。他谈到,孔子“活着的时候却是颇吃苦头的”,死了以后却被捧了起来,“种种的权势者便用种种的白粉给他来化妆,一直抬到吓人的高度”。我们可以总结出鲁迅的观点是:那些以孔子为权势“敲门砖”的所谓聪明人成了儒家的主流,继承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的“愚人”却无法随着社会局势的剧烈变化完成自我更新,不能内生出符合时代要求的自由思想和能动精神,最终不得不像孔乙己一样,带着天真、固执的理想,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悄然无望地死去。

作为一个白描式的文本,《孔乙己》当然有多种多样的解读方式,但他对于传统的信仰,对于君子之风的坚持,始终应该是解读的中心。就像姚舜禹在《中被忽视的两个问题——孔乙己形象再解读》一文中所说,

“在难以保全自身最基本物质生存条件的情况下,在自身文化身份与社会认同面临无情解构的语境下,孔乙己依然保持着对知识、对传统、对文化不计功利的追求与坚守,这恰是其在这种时代剧烈转变中最为难能可贵的精神底色。”

偷书的目的与长衫的意义:鲁迅留下的机关,你都看懂了吗?

在这篇文章最后,我还想提一个问题:

在咸亨酒店,四文钱就可以喝一碗酒,一文钱就能买一碟下酒物,从不积欠的孔乙己是怎么欠下十九文钱“巨款”的?他得喝下四碗酒,吃三碟下酒物,他准备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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