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其间女方怀了别人的小孩,已经三个月了,但这段时间判决离婚了,另一方可以再告女方重婚罪吗?

緈冨小豬豬


首先对男方表示同情,夫妻之间走到这一步真是悲凉又狗血。

分居期间女方怀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情况能告女方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内出轨方是否构成重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

如果女方没离婚期间有跟别人登记结婚的情形,或者虽然没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样是构成重婚罪的,男方有证据可以去告。但是如果没有以上两种情形,只是出轨怀孕的话,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虽然不构成重婚罪,但是在婚姻关系没结束之前,就出轨怀了别人的孩子,也是存在过错的。如果男方调查收集到女方出轨的证据,足够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分割财产时有所倾斜,多分财产,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有婚外情一方给付损害赔偿金。如果是在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后才发现,对于已经分割的财产,一般不能再次主张重新分割。

综上,想要通过法律途径制裁女方还是比较困难的,既然已经离婚了,还是把过去的恩怨放下,向前看,好好开始新的生活吧。



上林院


在你们分居期间,她与别人有染,并且有了三个月的身孕。现在你们已经离婚,想要告她重婚罪,这当然是可以的。

但是,你告她重婚罪,就要以事实为根据。她与别人有了孩子,肯定是属于出轨,但是,这个是否属于重婚罪,尚要看其有无重婚罪的特征。

一是在你们的婚姻期间,有无再次登记结婚。如果你们还没有离婚,她便通过关系或者其他手段,编取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这是最典型的重婚罪类型。

二是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对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这个也是她通婚罪的重要表现之一。

如果你有这两方面的证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追究你原妻的重婚罪。如果你找不到证据或者有证据不予起诉,都无法做到对她的违法行为的刑罚追究。

如果她与别人只是偶尔通奸而有了孩子,虽然还在你们的婚续期间,但这只是属于出轨,而不是重婚。法律对此就无法实施制裁了。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大丈夫何患无妻,你会遇到更好的。

但是通过你陈述,告女方重婚罪有难度的,虽然这个结果可能让你不是很好接受,你接着看就知道了,我们来看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你看,你妻子的身份收下你符合有配偶的人这种犯罪主体,接下来就看具体的犯罪行为是否符合,一般来说,与他人结婚是指和对方领取结婚证(以前婚姻信息各地相对闭塞没有全国联网是存在的,现在好像也只是省内联通),或者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所以我估计你妻子的行为应该没有达到这种程度,应该是一种出轨行为,或者是与他人单纯同居行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无法构成重婚罪的,但是难道我们就这样被这种人渣随意伤害么?不是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这种你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且法院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符合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判决离婚。

此外,由于对方的出轨行为,你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具体规定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赔偿,好好过自己的日子,这种女人不要也罢,你想想这是早发现,如果现在没发现,这种女人会给你、给你的家庭带来多大的灾难?


王康律师


我的观点是:重婚罪必须有证据在你们没离婚期间,妻子又和别人扯证怀孕,最少能证明他们在你们婚姻内,又过着夫妻生活,这才叫重婚罪。否则的话都算不上重婚罪。告到法庭估计能多拿到些经济补偿仅此而已。

所以,如果拿不到太多钱的话,建议你不再搅这趟浑水了,打官司,上法庭牵扯你多少经历?而且,官司打得越发明了,你赢得越彻底,你会越生气。

为什么,法律是要证据的,你在搜罗这些证据的过程中,相当于你体会了一把你前妻在你们婚姻中都干过许多不应该在婚姻中做的事,你的感觉能感受吗?

即便是你们已经离婚,即便是你巴不得早点离婚,但是她在婚姻中目无法纪,视你的感受于一切之外,给你头上编花篮,你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说白了,为了得到一笔更多的补偿,你还得去揭伤疤,在伤疤上撒盐。独吞人间不应该承受之痛,何必呢?如果不差钱,干脆当吐了口痰一样,把这件事尽快甩开了算了,纠结让自己更难受。

另外,就算能得到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打官司牵涉的精力,人力,物力也不可小觑,合计一下,得到的和损失的差不多的话,何苦呢?

律师讲法理,初心讲情理。有些道理不是越明白越好。有些细节不是越靠近越好看。考虑自己的感受,可能爱得到一笔钱更重要。

所以,我的建议是,遇人不淑,赶紧撤离,不要还在这件事上纠缠。还得给她和她的孩子回首往事,闹心。也不是你们的曾经过往。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并不美好。


初心微视界


依据最高法对《婚姻法》的实施解释中规定,对离婚存在有过错方的,给出了无过错方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依据。高法的补充规定是;

一,有重婚罪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家暴行为的。

四,有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触犯了以上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存在过错方给予经济上的赔偿,法院在判定离婚案件时,依法就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向无过错方倾斜。

如果拿到离婚证以前,女方已经怀孕三个月,这足以证明女方在婚姻期间内出轨,就触犯了最高法对《婚姻法》在实施工作解释中的规定。只要事实存在,有确凿的证据,你是可以将前妻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她给予经济上赔偿。

法律对任何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都规定有一个追诉期,年限不等。如果你和前妻离婚还在一年之内,发现了前妻在婚内与他人同居并怀孕的话,没过追诉期,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已经过了一年的追诉期,你再有证据和事实,在法律上也不能成立,就得不到法律支持了。

如果在和前妻离婚以后,才有人告诉你,前妻已经怀孕三个月的话,前妻只要是在拿了离婚证以后怀的孕,就不能证明前妻和他人同居出轨,要找到证据,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你最好别耿耿于怀,应该从噩梦中醒来,重拾自我,提升自我,才是正确的。


老蒋闲言


根据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若是办理结婚登记的重婚行为,容易取证,也容易证明。但是,实践中更多的重婚表现形式应当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以,并非所有的出轨行为都是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如果双方仅偶尔或间隔地共同居住,如一夜情、嫖娼、通奸等都不属于重婚行为,双方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也不属于重婚,而是《婚姻法》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所以,以女方怀有他人子女,严格上并不足以认定其构成重婚罪。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个确实不好证明,因此很多即便客观上属于重婚,也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得到处罚。对于这类重婚行为,主要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举办婚礼,是否在具有代表夫妻关系的文件或材料上签名,是否在私生子的出生证病历等材料中签署父亲名字等等证明。

另外,重婚属于可自诉范围,若坚持认为对方涉嫌重婚罪,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叶律师


出轨并不等同重婚

但非常遗憾的是,出轨并不等同重婚,甚至孩子是别人的,都不是,重点还要看是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办理了两个结婚证

很多人会容易混淆,出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这三个概念

但是法律上,这完全是不同的定义

第一,出轨

类似一夜情,偶尔和别人发生性行为了,都可以算作出轨

出轨在离婚里,对方作为过错方可以适当少分,法律实践中其实并不会少分多人,没有额外赔偿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看名字也看的出来,这已经不是普通的一夜情,暧昧,偶尔和别人发生性行为了,而是长期同居了。

比如有老婆或者有老公,却不回家,常年和另外的人一起居住。

类似题目中这种,虽然分居期间,但是也属于婚姻存续期,如果老婆已经和别人长期同居,也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为法律上,两人虽然分居,但是也还是夫妻关系。

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外一方出了多分财产,还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

第三,重婚

首先,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罪,也就是必须自己起诉。

重婚罪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并不算重,但是刑事犯罪还面临的是案底问题

但是什么情况下才构成重婚呢?

法律上比较明显的两种是,一个是扯了两个结婚证,但是说实话现在结婚证都全国联网,两个结婚证除非假身份证,还是很难办理,一个就是以夫妻名义生活

所以,你可以理解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才会构成重婚罪

因此,要起诉女方重婚,证据上必须证明当时女方在婚姻期间和别的男的同居还以夫妻名义生活才行。


廖彩琳律师


律师答疑:怀孕并非重婚罪的定罪条件,必须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出问题的人明显对重婚罪存在很多的误解: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必须是在有法定的婚姻关系中又与他人发生了法定的婚姻关系或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才可构成重婚罪。在以前网络不发达的情况下,存在两地都能登记发订婚的情况,所以当时的两段法定婚的重婚罪还是非常有可能的。随着网络发达后,婚姻登记已经全国联网了,所以两段法定婚基本不太可能,除非有一方伪造身份信息进行法定婚的登记。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还是后婚为事实婚,而事实婚是要求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这里两个条件非常重要:1、以夫妻名义;2、同居,连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任一条件不满足都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怀孕并不能证明上述两个条件,所以提出问题的人只描述了怀孕是不足以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的。


两段婚姻必须有重合期,假如法定婚已经通过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后来即便形成事实婚也不构成重婚罪。所谓的重婚罪这个“重”是前提,必须同时存在两段婚姻,如果没有重合期,或者重合期非常短暂,都不足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并不属于亲告罪,虽然是个非常轻的犯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仍然属于公诉案件,所以不存在“告”的问题,只存在报案的问题。



重婚罪的受害方并非犯重婚行为的配偶,而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所以即便两个女的都愿意嫁给一个男的,都不去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只有获得相关的犯罪线索,也必须立案并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主观上是故意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人都会被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在上一个例子中,两个女的同时嫁个一个男的情况,被追究重婚罪的是三个人,即两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因为他们都在故意破坏一夫一妻制度,都犯了重婚罪。


重婚罪的执行并没有非常的严格,在我国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着一夫多妻的习俗,出于对少数民族习俗的尊重,法律并不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分布于中印交界地区僜巴人,即喜马拉雅山脉以东、横断山脉西部的西藏察隅等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的林区。至今还保留着一夫多妻的习俗。

陈豪俊律师


可以。但是想说的是,你以为怀了别人孩子就构成重婚罪,未免太天真。

重婚是指已经登记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再次登记结婚,或者已登记结婚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即重复结婚和事实婚姻。

平时所说的出轨、一夜情、通奸、临时同居等行为,均不构成重婚罪。

严格一点说就是,只有情节严重的,比如天天生活在一起,一起上下班,一起出去办事,对街坊邻居也不避讳,大家认为就是夫妻,有固定、公开的住所,长时间同居的,才能认为是重婚罪。

对于重婚的,离婚时或离婚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协议离婚的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财产。

重婚罪追诉时效为二年。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人9205


因为离婚时间孩子已经三个月了,可以肯定女方已经出轨了,但是这和重婚罪是有区别的,需要严格甄别。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定义是有区别的。



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结婚的,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会处予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依照你的描述看,女方不一定是重婚,只是怀孕了,很有可能是其它原因所致,所以你告女方重婚罪仅凭女方怀孕,证据未必充足。


如果你以女方出轨为理由进行起诉离婚,因为在分居期间女友怀孕,这证据就十分充分了,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你就占据了优势,但是从女方这样肆无忌惮的态度上,可能女方已经不在乎了。

有句话形容此事的境地,我觉得还是那句“好离好散”最为合适,既然两个人决定不在一起了,那么就释怀吧,不要再彼此的怨恨了,千万不要再互相的伤害,因为你们毕竟相爱过,毕竟曾经决心和对方一辈子在一起,其实伤害对方,对自己也同样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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