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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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民在自家承包地建设大棚到底合不合法的问题,主要是看大棚的用途。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土地性质是不能改变的,只能用作农业生产种植,不能用作其他拥堵,比如说建房子,作为住宅用地或者是其他的商业用地。

因此在自己家承包地里盖的大棚,如果是实现复合式农业生产为目的的话,这是国家政策许可,并且鼓励和支持的。因为通过大棚建设可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可以有效利用温度光照水分等条件,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产量,提升质量,还可以实现反季节蔬菜的种植。这对于增加农民的种地收入增加,市场上的农特产品的供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这种大棚建设是完全可以的。

但是农村也有一些人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以盖大棚的名义而从事其他的商业用途。比如说在自家承包地里面盖大棚,开销农家乐等商业活动,或者是餐馆住宿旅游等产品开发,甚至建一些工厂,这都是不被认可的。这种违规占用耕地,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一定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令要求拆除并且恢复原状的。

因此可以说,在农村自家承包地上建大棚,主要是根据大棚的用途来确定是否合法。如果是从事农业生产种植,肯定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从事商业用途或者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那就是不被允许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可能并不一定全面和准确,如果你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说说您的观点,感谢您的说阅读。


止茶


这个问题农村人可能都有疑问,如果单纯解释可能越解释越糊涂。

这我们需要了解土地法。我们在城市居住都知道城市土地有工业用地,居民用地,集体土地等,由这些而产生大产权房,小产权房,40年产权,50年产权等概念。

同样,农村的土地也有各自的性质。农村的土地有菜地,庄稼地,山地,荒地,自留地,水浇地等。地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但在平时,农民在种地时倒没有区分的那么严格,没有谁规定菜地不准种庄稼,山地不准种菜。但真正涉及到有什么政策时,那就不行了。

可以得出结论,在地里建大棚是不行的。那么以前大棚是怎么建起来的,是因为那时国家为农民着想,想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大棚一般建在允许的范围内。私自建大棚必须经过审批,不经过审批即使村委会没发现,但怕以后会有麻烦。

还有就是土地对农民来说有使用权,没有私自处理的权利,但这些对农民还是有宽松政策的。所以想在自家地建大棚需要向村委会提出要求,只要合理的为自己增加收入,村委会是可以答应的,如果私自建,出现麻烦事情就不好了。特别是现在,土地处于焦点。

所以合不合法不是个人决定的,合情合理经过村委会同意就为合法,否则就很难说了。


农业空间


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关键看你建的大棚是什么样的大棚、是做什么用的。



当前,全国性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各地都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对于违规“大棚房”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治,拆除的数量之多、面积之大,可以说是历史空前的,充分显示了政府对于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的决心,同时也达到了非常重要的警示教育效果。



在此形势下,有些老百姓就产生了疑问,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建大棚了?

不是的!关键在于建设什么用途的大棚。

首先要弄明白、弄清楚这次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概念和所涉及的范围。

治理整顿的“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个人、企业或其他的组织,打着开发、建设农业园区、设施农业项目的旗号,以建农业大棚的名义在大棚内或区域内违法违规占用了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设非农业项目、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他们的目的不是以农业种植为主,而是以此为名窥避土地监管建设非农设施从事工商业、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他们占地建设的实质是改变了土地性质和用途,触碰了耕地保护的红线,达到了自己的农地非农化的目的。

所以, 凡是在农业园区内占用了耕地或者借着建设农业配套设施的名义而违法违规建设非农用设施,如休闲度假、娱乐餐饮、旅游接待设施、私家庄园、别墅住宅等,在所谓的农业大棚内部违法违规使用耕地建设“大棚房”、住宅等,这些违法违规占地的建设必须彻底拆除、退房还耕,通过复耕达到恢复农业生产的条件,做到农地农用、农棚农用。对于真正的农业大棚的看护房,如果超岀标准,或者以此为名违法违规改变看护房的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经营房开发的,也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和整改。

简单地说,就是在建有农业大棚等农业设施的区域内,改变了土地的农用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的设施建设,都是这次“大棚房”问题需要重点整治的内容。



要清楚,真正的农业大棚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

由国家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工作也可以看出,为什么有些企业、组织和个人要打着“农业大棚”的旗号去搞非农建设和经营,原因就是真正的农业大棚是允许建设的,不用办理用地手续,但建设的农业大棚必须真正的用于农业种植,建有的配套看护房也必须符合标准,是真正用于种植大棚管护服务的。一般要求大棚看护房必须是单层、面积不超15平米而且必须有通往大棚的门。一句话,就是建设的农业大棚及其耳房必须从事农业种植并为种植服务,不得改变用途搞其他经营活动。



如果你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设这种农业大棚是允许的,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

因为,农业大棚种植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仅没有破坏耕地,反而提高了复种指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单位土地面积的经济效益,尤其是实现了许多农作物的反季节种植,使部分农产品“淡季不淡”,从而丰富了市场供应,满足了城乡居民的生活需要。所以,建设真正的农业种植大棚,国家是提倡并支持的,如果达到一定的规模,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如何你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以农业种植为名建设大棚是为了搞非农业经营活动,那是不被允许的。



以上介绍,可能存有对法规政策理解不准的问题,仅供参考!如要建设农业大棚,可到当地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谢谢阅读,敬请批评!欢迎关注和评论!


图说农村事


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吗?我就真实的情况来交流一下,我的回答可能偏激,可能是负能量,很可能编审老师给我审核不通过,悟空问答就是叫发表个人的看法的,说的不对,大家批评釜正。


合法不合法,取决于年限、环境、时机等因素,就是说只是相对而言,不可绝对而论。因为法是人制定的,它也会随着时代发展、环境变化而有所改变或调整,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首先说你建大棚是做什么用的?也影响到合法不合法,或种植或养殖,你是怎么从基础上去做的,就是说事前把要做的工作做的怎么样,比如,先申请了(经村委会、乡镇土管部门批准了,缴纳了一定的费用,取得了一定的手续),你就是合法的。否则,不吭声就下手动工建造,肯定的不行,有这样的例子。


原则上,农民不得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使用性质,这个谁都知道。但是,事在人为,由于时间、环境变化,一切都有可能。拿最现实的一件大事说吧,刚经历过,大家都知道,头三四年,一胎化,多生一胎就面临罚款、开除公职或党纪处分,超生那就叫违法!而现在是鼓励生二胎,甚至有说还有奖励(这个只是听说),反正生二胎是不犯法了,这个肯定的。所以违法不违法看怎么个情况下了。

再一个,头数月前,对养殖业还禁养呢,才几天功夫,由于猪价飞涨,国家随时又有了新的调整措施,放开养殖的某些规定,鼓励、支持、甚至扶助补贴,农户扩大养殖。说明什么问题呢!时局、时间、环境变化决定,违法不违法!此期,你写出申请,交纳费用,取得合理证件手续,你建大棚就许不违法,还可能得到国家的补贴资金支持呢!信不信由你!我是绝对相信!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大棚肯定合法,即使不在自民承包地上,而随意流转土地建设蔬菜大棚都合法,甚至使用基本农田建设蔬菜大棚也合法!大棚种植又称设施农业,是改善土地种植条件,提高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渠道,从来没听说农民建设大棚还有不合法的问题!

农民承包的土地,有的是普通的耕地,有的是基本农田。普通的土地只要不改变农业基本用途即可,在上面种果树甚至挖塘养鱼,发展畜牧养殖,都是可以的,只不过是发展畜牧养殖要考虑到环境污染的问题。而基本农田是保命田,不可以发展林果业和养殖业,必须用来发展粮油和蔬菜生产。而设施农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大棚,一般主要用来发展蔬菜和草莓及西瓜甜瓜等瓜果,这些都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条例不相违背,不会对土地造成伤害。所以说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大棚发展农业是合法的。但是基本农田内建设养殖大棚是不可以的。至于个别同志解释说基本农田不能用于蔬菜大棚建设,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明确指出应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的,就包括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都是土地性能较好的,划为基本农田理所当然。而在基本农田上进行蔬菜生产,并不违法。

那么,为什么有人会提出农民在自家承包土地上建大棚是否合法的问题呢?这是由于从去年以来国家加大对大棚房的整治力度,拆除了不少大棚房,有些农民产生了误解而已。所谓大棚房,是打着建设大棚的帖子,在大棚内建设高端的住宅或者餐饮服务设施,以休闲农业为由,实际上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这是一种践踏土地法的行为,必须进行整治。整治大棚房的同时,也对大棚看护房进行了整治,要求看护房不超过15平方米,并且必须是单层。

其实,整治大棚房不会对设施农业产生冲击,而是打击利用发展大棚变相发展非农产业的现象,鼓励发展真正的大棚农业,国家对真正的设施农业是进行鼓励的,并且都有一定的扶持政策。所以,农民朋友不要听见风就是雨,怕这怕那儿,国家打击的只是投机钻营的,只要认认真真发展农业,永远都是合理合法的。


齐东晏子


首先明确一点,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不合法,这个问题要看情况而定,不是绝对的合法!

现在,很多农民觉得种地不挣钱了,就纷纷搞起了大棚,种植草莓、西瓜、菌类等经济作物。周围人一看这些人赚钱了,就想着和他们一样来搞大棚。但是,因为现在对土地管理比较严格,所以很多人在搞大棚之前都有所担心,害怕自己搞出来的大棚不合法。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天地一般分为普通耕地和基本农田。普通耕地的话相关规定比较松一些,可以在上面种树、发展林果业等等;但是基本农田的规定就业比较严格了,因为它是保命田,所以是不允许在基本农田上挖沙、取土、挖鱼塘、发展林果业等的。也正是因为这些规定,很多人对农田里建大棚合不合法吃不准了。

其实一般来讲,在田地里搭建简易的大棚种植蔬菜、瓜果是不违法的。因为简易的大棚用地一般也不需要硬化,也比较容易拆除,其需要建设的附属设施一般也不需要太大,大棚拆除之后复耕也非常容易,基本上不会影响耕种。这个不管是基本农田还是普通的耕地都不会违法。

但是,在耕地上搞另外一种比较高端一点的大棚可是有问题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其中规定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其实说白了,就是类似钢架结构的玻璃大棚的这种)是属于生产设施使用地的,而在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中是包括它的。所以,如果你整这个玩意儿的话,那就得注意了。

另外,建大棚的话对于附属设施建设(比如管理用房)也是有规定的,比如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可能各地对于这个的规定还会更加细化,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发展简易大棚、拆卸简单、容易复垦的大棚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你不高地面硬化),而发展钢架结构的大棚、玻璃大棚可能就会有问题了。不过你们也不用太担心,毕竟钢架大棚造价太高,一般人搞不起,大多都还是简易大棚。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我认为要取决于是否破坏了土地难以恢复承包地的原状,是否改变了承包地的农业用途。

第一,破坏承包地的农业用途就不合法,这是一条底线原则。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地必须农用,不能改变农业用地的用途。

在承包地里建大棚,如果大棚还是用于农业生产,用于农业种养,从大农业的角度来说,应该还算是农地农用,并没有违规。

第二,不管什么大棚,前提是可以随时恢复土地原有生产功能才好说话。在承包地上建设大棚,不管是种东西还是养殖,都不能破坏土地耕作层。

在北方,像山东寿光那样的地方,设施农业搞得比较好,规模也比较大,这些大棚都是用来种农作物的,主要起到保温保暖的作用,这样的大棚应该问题不大。

如果是大棚用来做养殖业的,那就要注意以后不养之后能否恢复成为耕地使用。如果是全部水泥硬体化,而且将耕地的耕作层挖坏难以恢复了,这在土地法上是不允许的。当然,对于基本农田来说,要求会比普通的耕地更加严格。

第三,用于农业生产的大棚概念有点模糊,如果规模不大可以忽略不计。农村人在承包地上建起的大棚,说是房屋不是房屋,主要还是用于农业方面的生产,它也不是明显的违规建房。

鉴于这种大棚的特殊情况,如果规模不是很大,三五亩、十来亩,很多农村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去理会。毕竟农村人干什么都不容易,赚钱机会不多,建大棚的投入也不会小,随便就拆掉很伤农民的心。

第四,大棚房清理给人们提醒,不合法合规的事最好不干。前一段时间的大棚房清理是对以前违规建房,特别是在耕地上建房的一种清理整顿。很多人认为,这些房子大棚已经建了多年都没有事,为啥现在突然就要拆了呢?

其实,只要是违法行为,就要承担可能出现的后果。因此建议大家还是尽量不要去触犯那些已经明文分布的相关法律。有的违规违法行为不是不清理整顿,而是时候未到而已。

虽然承包地是分配承包给自己家的,但土地的所有权还是集体的国家的,因此即使在自家承包地上也不能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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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通


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建大棚合法吗?

建大棚政策规定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在耕地盖大棚种蔬菜属设施农用地,用地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后,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乡镇政府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建大棚违法吗?

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

所以说,如果是通过合法手续后,建设大棚用来种植蔬菜、水果是合法的;但是千万不要利用大棚结构将农业生产用地改造成居住生活用地,这是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

建大棚都要啥手续?

建大棚即办理设施农用地,据不完全了解,您需要准备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各地的乡镇政府、工商局、相关农业部门等可能要求有所不同,仅供大家参考。

1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3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4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5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具体流程以及需要的手续,以当地规定为准,大家可以咨询当地农业部门哦!

最后,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们的回答。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知识,可以直接进入【律土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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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承包土地上建大棚,蔬菜大棚合法,养殖大棚不合法。蔬菜大棚建设有一定的标准参考。

土地性<strong>质分析

农民承包土地,也是属于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建设蔬菜大棚,没有任何问题,属于合法的。因为蔬菜大棚以种植为主并没有改变土的使用性质,依然还是农业生产。冬季我们吃的新鲜蔬菜基本都是产自蔬菜大棚,我们还要非常的感谢蔬菜大棚。相关规定(土地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所以搞养殖大棚是不合法的,如果要做去相关单位咨询,养殖大棚的建设都需要什么要求。



温室标准

日光温室

蔬菜大棚主要以春秋大棚、日光温室为主,这样的温室在耕地中可以建设。但是有一点的要求,不然就设计到违法。主要是日光温室的建设中,需要注意的有温室的看护房(温室行业称耳房)不超过15平米,棚内的走道不超过60厘米,整个种植园内的道路宽度不超过8米。对于以上超标的部分需要整改后就可以正常种植运作。


春秋大棚

春秋大棚,这样的蔬菜大棚可以任何地都可以种植。主要和温室结构的关系,不涉及到任何的基础建设施工。只要骨架和薄膜等主要材料,都在直接插的土地的方式安装,非常容易。

连栋温室

属于大型温室生态园项目。需要相关部门的申请可以可以建设,园区规划、设计都是有一定的要求,大型农业设施项目不超过10亩,农业园区道路宽度不超8米,大型农业项目要设置明显的提示牌。


总结:在耕地上建设大棚有没有违法,首先看你有没有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然后再看是不是大棚的建筑超出相关规定的标准,如果看护房不超过15平米,这个是硬性标准。


起点农业


农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设大棚是为了改善承包地的土地种植条件,提高经济收入的一种有效办法,如果说在承包地上建大棚不合法,那么寿光地区那一片片蔬菜大棚岂不是更惹人注目了嘛。因为建设大棚并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人们大多是用来种植反季节的瓜果蔬菜,来提高自己的收入,所以在承包地建大棚是合法的,并且政府也是支持的。

之所以人们对于承包地建大棚是否合法的问题有所疑虑,应该是去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大棚房的整顿力度,致使部分农民错以为在耕地上建大棚也有可能属于违法行为,才会对于大棚建设有了顾虑。

其实,国家整顿清理的那些违规大棚房是那种打着搞农业设施的旗号,“挂着羊头卖狗肉”的非农设施。他们利用大棚设施作为掩护,在大棚内大肆搞餐饮、休闲、娱乐设施,擅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妄图穿着“农业设施”的外衣,赚取钱财。

甚至有的建成了大棚房对外出租或者销售,这种无视国家法律,践踏土地法的行为必须严惩,绝不姑息。所以,国家出重拳,对于这些大棚房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同时也规范了大棚看护房的建设标准,对于那些超出标准的大棚看护房也进行了整顿。

温室大棚作为一种高投入、高效益、高产出的农业产业,使得农民的承包地得到有效开发和持续利用,同时也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像我们当地官地洼的西瓜、五截的草莓大棚等,通过几年的发展,都在我们当地有了响当当的品牌效应,为农民带了可观的收入。有的已经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有了自己的产品名片。

随着全国各地现代农业园区及家庭农场数量的逐年增多,温室大棚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北方农村,温室大棚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从土墙日光温室发展到春秋连栋拱棚、阳光板智能温室大棚、玻璃智能温室大棚等几个阶段,利用冬季自然光能,生产优质反季节蔬菜,满足了全年新鲜蔬菜的供应,提高了农民收入。

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大棚技术的日臻成熟,温室大棚有的地方已经实现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管理,在减少劳动强度的同时,又能够实现节水、节肥、节电、减少能耗,为农民创造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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