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一年满60岁的男员工,其本人没有申请辞职,但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单位该如何处理?

用户65262218


爱学习爱分享,大家好!

说实话题主的这个问题,宜早解决处理为妙!否则,用人单位后患无患!

60岁的员工,按正常程序应当办理退休了!可是公司为何没有给其办理呢?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这名员工按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以至于这位员工到了60岁,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

所以公司也没有主动辞退他!

而该名员工为什么没有主动辞职呢?

其实该名员工也正在等待用人单位为自已解决,退休之后的工资。如果公司不解决,那此人肯定会一直留在单位里,他绝不会就此离开!

所以,此事的核心就是因为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只要退休金问题解决了,此人自然就会离职了!

因此,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

1、此人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却从来没有为其购买养老保险。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用人单位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进行解决处理。

第一,为其补缴社保。

都在以前是可以补缴的,现在多个地方,都已不再能补缴社保费了!

因此,这就只能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第二,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这里必须是以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不能只按15年的最低标准了。

例如该名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0年,则必须要赔偿30年的社保缴费。

而社保赔偿通常以每年应该缴纳的费用,作为经济赔偿。通常是该名员工的三个月工资。

第三,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该名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理所应当退休,彼此之间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公司不必纠结。

2、如果员工只是中途来到该公司,公司也为其缴纳了社保,但是由于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标准,该名员工无法领取养老金。

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应当按国家规定予以退休处理。

至于没有达到最低的缴纳社保的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这只能由该名员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剩下的几年社保。直到缴满15年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该名员工协商处理,彼此之间尽快达成一致意见!该支付的赔偿必须支付,不然一旦法律程序,可能公司将支付更多!

希望能够帮到你!!


职场话题


男职工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单位就可以通知员工退休回家,而你们单位一位年满60岁的男职工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却没有收到单位让他回家的通知,单位仍然认同他继续上班,说明单位肯定有一些问题没有给他处理好,无法让职工回家养老。


第一,单位没有给他交社保或交的社保年限不够,回家后无法正常享受养老金。

由于一些单位在员工参加工作以后没有及时交纳社保,导致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社保或者交社保的年限没有达到员工工作年限,使员工无法享受退休后的养老金或养老金不足。

如果单位一直没给员工交纳社保,就要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进行补偿。如果已经给员工交了社保,但由于中断没有按照员工工作年限交够,单位有义务去社保部门把员工的社保全部补齐。


第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是由于在单位工伤所致,单位又没有给他相应的补偿。

60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单位又默认其可以继续上班,说明应该是这个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伤导致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虽然通过治疗还能继续工作,但单位应该给员工的工伤补偿却没有给,所以员工只有继续上班来领工资用来养活自己。

如果是这种情况,单位也应该想办法尽快处理,因为拖得越久,对单位将越不利,单位还有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之嫌,所以单位应该和员工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让员工拿到补偿顺利回家养老,也为单位解决掉后顾之忧,一举两得。


总之、单位默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还继续在单位工作是不合法的,单位有责任处理好员工的相关问题,让给单位出过力、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顺利回家养老,安度晚年,别让员工对单位寒了心。


姜怀坦


说实话题主的这个问题,宜早解决处理为妙!否则,用人单位后患无患!

60岁的员工,按正常程序应当办理退休了!可是公司为何没有给其办理呢?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这名员工按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以至于这位员工到了60岁,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

所以公司也没有主动辞退他!

而该名员工为什么没有主动辞职呢?

其实该名员工也正在等待用人单位为自已解决,退休之后的工资。如果公司不解决,那此人肯定会一直留在单位里,他绝不会就此离开!

所以,此事的核心就是因为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只要退休金问题解决了,此人自然就会离职了!

因此,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

1、此人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却从来没有为其购买养老保险。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用人单位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进行解决处理。

第一,为其补缴社保。

都在以前是可以补缴的,现在多个地方,都已不再能补缴社保费了!

因此,这就只能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第二,为其支付无法补缴社保的经济赔偿金。

这里必须是以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不能只按15年的最低标准了。

例如该名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0年,则必须要赔偿30年的社保缴费。

而社保赔偿通常以每年应该缴纳的费用,作为经济赔偿。通常是该名员工的三个月工资。

第三,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该名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理所应当退休,彼此之间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公司不必纠结。

2、如果员工只是中途来到该公司,公司也为其缴纳了社保,但是由于没有达到15年的最低标准,该名员工无法领取养老金。

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应当按国家规定予以退休处理。

至于没有达到最低的缴纳社保的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这只能由该名员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剩下的几年社保。直到缴满15年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该名员工协商处理,彼此之间尽快达成一致意见!该支付的赔偿必须支付,不然一旦法律程序,可能公司将支付更多!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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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职场


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应该退休,其实这个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都能够看出,因为我们劳动合同是三年,只能说公司考虑不够周全。

丧失劳动能力来说,除非公司可以养他,公司一直不让他做事,给他买一套房给他办养老金,当然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过了60岁还不退休的话这样可能会要负相应的责任,所以他要退休的年龄,退休这件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维护这个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人的年龄大了。

国家的法律没有人可以违背,但是如果公司可以看在即为公司做事的份上,付出辛劳,公司可以给他一笔补偿金,让他退休回家。不然的话,如果出了问题,公司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到了60岁有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这方面的技术再过硬,也不能再继续为公司工作。

按照他的话讲,他自己就是如果他不愿意走的话,那么公司就根据两个人情况能协商,并且人家在公司那么久,如果直接让他辞职的话,公司可能也过意不去,给他一定的补偿给他一定的空间,然后让他回家的了。

如果人家不愿意回家,可以做法律程序,按照他的合同来走,该退休的时候一定要退休,不可能待在工厂什么都不做。如果他在工厂造成的损失,工厂被造成的损失,他们要相互做弥补,弥补之后,按照法律程序走,除非工厂可以一直养着他,把他当成家人,不然的话他就应该离开。

无论什么原因还是什么人,到了退休的年龄一定要退休,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都应该珍惜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


記忆罘桧怺久定格


对于单位已经年满60岁的员工,其本人没有申请辞职,但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单位该如何处理?这又是职场中遇到的另一种难题,其实只要单位遵纪守法,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能够依法办事,处理起来是不难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如果这时终止劳动合同,是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但是对于已经达到60岁的员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应当是是否为员工缴纳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用人单位是要受到追责的。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而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有责任协助为员工办理退休,办理退休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对用人单位来讲才算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如果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但是用于员工的原因,在单位工作时间不长,虽然年满了60周岁,但是养老保险不足15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做好该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终止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并帮助该员工办理好社保关系的转移或是征求本人的意见,协助办理退保等,做到仁尽义至,让员工走的开心,走的欢心,同时也可以提高用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如果该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以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该员工虽然达到了60岁,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该员工无法办理退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员工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赔偿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经济损失,即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或者双倍的赔偿;二是为员工补缴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没有缴纳的社会保险,补缴完成后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的,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用人这样操作了,也叫后知后觉,也能够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单位这个员工虽然已经年满60周岁,或者说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员工在年轻时,也是为用人单位作出了贡献的,符合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除了依法办事以外,还应当讲道义,讲法制,只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员工着想,真心实意尊重员工,处理起来也是比较方便的。


帮兄爱唱歌


该退休就要退休啊,也有的公司会比较体贴员工,哪怕人干不动了,至少还能当个门卫或者其他什么的,老板也不在乎这点钱,人留着,赚点小工资,还能改善生活,毕竟六十了,没什么技能基本在外面也不好谋生了。

对于个别部门来说如果不能提供生产力,应当进行转岗,替换新鲜血液,毕竟没有主力部门为公司创收,其他人员都要喝西北风


百万潇洒哥


楼主你好,工作单位有一名年满60岁的男性员工,本人没有申请主动辞职,但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单位该如何处理呢?如果说已经到达年满60周岁,那么很明显已经具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实际上对于具备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也就是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说,无需经过本人提出的辞职,或者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法律层面上它已经是自动解除了我们的社保关系。

所以说在这样的前提下。作为60岁的男性员工,更多的就应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当然享受养老金的待遇,除了具备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外,实际上还要具备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自己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一定要满足15周年的缴费要求,只有满足15年以上的缴费要求,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通过自己的企业单位去办理退休都可以了。当然如果说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没有满足,15年再加上企业单位和自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的,我们只能够选择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自主参保,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直到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社保小达人


  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符合了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用人单位可以直接通知要求其不要上班,并且是不需要支付任何就国家补偿金的。\r \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   \r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r   \r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r   \r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r   \r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r   \r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   \r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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