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的酒使他酒驾被起诉

前一天喝的酒,第二天早上与妻子发生口角并动手,报警后被查出酒驾。日前,灌南男子周某因为一场隔夜酒,被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喂,110吗?我女朋友的父亲正在殴打她的母亲,请你们赶紧过来,我们现在在 ......”民警出警后与周某交谈时发现酒气很浓,于是怀疑他涉嫌酒后驾车。经抽血检测,周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90mg/100ml,已远远超出80mg/100ml的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车。

原来,6月6日中午和晚上周某分别在家喝了半斤左右的52度白酒,下午因女儿婚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周某之后便在家休息。6月7日1时许、4时许,周某因担心妻女便两次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到县城寻找他们,期间双方发生冲突遂报警。“我睡了一觉,半夜醒来发现她们还没回来,自己感觉头脑蛮清醒的,就开车去找他们了......”周某懊恼地说。

近日,灌南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承办检察官解释,这起案件是该院办理的首例隔夜酒醉驾案,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据了解,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因人而异。因为个人体质不同,即使同样的饮酒量也会导致饮酒者的血液酒精浓度有很大的区别,并且对酒精的代谢挥发程度也不一样。这就导致有些人酒歇几个小时后酒精浓度已经低于酒驾标准,但有些人却可能处于峰值,甚至出现十多个小时后血液酒精浓度仍然处于超标状态的情况。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酒驾已成为许多驾驶员潜意识的“雷区”。但从这起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酒歇后几个小时算是安全时间,隔夜酒到底属不属于“酒后”范围?酒歇后头脑已经恢复清醒,是否仍属酒后开车?显然很多人对“酒后”的认识并不准确。

【检察官说法】

判断酒驾不以酒歇时间长短和驾车时个人意识状态为标准,而是有硬性的数字指标,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现行标准,驾车者血液酒精浓度20mg/100ml至80mg/100ml的属酒后驾驶,浓度超过80mg/100ml的,就算醉酒驾车。即使你的酒量再好,个人体质对酒精的代谢能力、耐受力再强,也不要盲目地“跟着感觉走”,匆匆掌起方向盘。只有坚守酒后24以内小时不开车,才能确保消除酒驾甚至醉驾隐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