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成为刑事案件的证人?证人必须出庭吗?

奥力芙


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法官判案都是以证据为主要依据的,而证人证言是证据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证人,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刑事案件的证人呢?作为证人就必须要出庭吗?

成为证人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要成为证人需具备的条件有以下两点:

(一)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在诉讼角色上,了解案情的人(如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鉴定人等)应当优先履行证人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是,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如果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如盲人讲述所听到的情况,聋、哑人讲述所看到的情况等,依法也可以作为证人。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证人必须出庭吗

关于刑事案件的证人是否必须出庭的问题?要分情况而定。

(一)在司法实践中,控方证人一般是不需要出庭作证的。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八种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通过询问证人,形成了证人证言笔录,如果侦查机关将这些笔录装入证据卷中,那么,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该证人证言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质证后,由法庭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最后决定其是否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此种情形下,证人是不需要出庭作证的。

但是,如果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二)辩方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刑事案件的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来行使,而辩护律师没有侦查权。如果在审查起诉或审理阶段,辩护律师发现可作为辩方证据使用的证人,可申请其出庭作证,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当然该辩方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过法庭的同意。

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提醒大家:如果不小心成为了某个案件的证人,首先不要盲目的去作证,这样很有可能有引起罪犯的注意,给自己带来危险,要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在公安机关等正规部门的保护下去作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