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54万元 在逃人员被中江警方抓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54万元 在逃人员被中江警方抓获


中江县公安局 供图

周菡 川报观察记者 余如波

记者从德阳市中江县公安局获悉,10月22日下午,中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五粮液玻璃厂门口,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逃人员刘某高(男,48岁,四川省中江县回龙镇人)抓获归案。

经查,2018年12月14日,李某群等19人向广东省广东市荔湾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某公司非法吸收存款。该公司在一个平台上投资了很多项目,平台通过错误宣导、虚构和夸大事实把这些项目介绍给投资人,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获利分红。其后,平台把其应得收益强行转成了虚拟数字货币,导致无法提现,涉及金额约954万元。

经侦查发现,刘某高有重大作案嫌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网追逃。广东警方请求协助后,中江警方全力开展抓捕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高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高已被临时羁押,待移交广东警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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