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子注意!中山這類樓盤的認籌和認購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買賣房子注意!中山這類樓盤的認籌和認購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一則《關於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風險提示》,提示廣大消費者,在新建商品房買賣、交易過程中,要注意加強風險意識和法律維權意識。


買賣房子注意!中山這類樓盤的認籌和認購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文件提到,要警惕和自覺抵制社會不法分子“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違法行為,以免上當受騙,造成財產損失。

市民參與沒有獲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進行的所謂“VIP認購”、參加“XX俱樂部”、“XX電商活動”等認籌和認購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那麼大家在買房賣房交易過程中,重點注意哪些事項?

查驗商品房項目的建設手續

購房人購買預售新建商品房時,應注意查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購買現售新建商品房時,購房人應注意查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證等相關材料

開發建設手續不齊全的商品房,將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確認商品房是否合法銷售

購房人在交付購房款(含定金、首付、尾款或全款等)前,應確認擬購的商品房所在樓幢是否已經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且該商品房是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許可範圍之內。買受人購買商品房,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雙方確認後,應進行網上籤約。

(注:可登錄“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http://jsj.zs.gov.cn。通過“房地產項目審批查詢系統”查詢《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信息、“中山市商品房網籤備案情況查詢系統”查詢房源信息)


買賣房子注意!中山這類樓盤的認籌和認購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審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訂合同時,建議使用原市國土局、市工商局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購房人應仔細閱讀並確保理解合同中有關交付條件、房屋交接、產權辦理等條款,並就補充性條款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充分溝通。

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合同後,

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簽訂方負責

對於實踐中易發生產權爭議的車庫、車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設施的產權歸屬,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進行約定,避免發生糾紛。

及時辦理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

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中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防止“一房多賣”的風險。

(注:可登錄“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http://jsj.zs.gov.cn。通過“中山市商品房網籤備案情況查詢系統”查詢合同備案情況)

確認商品房預售款監管

我市實行新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購房人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購房款應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載明的預售款監管專用帳戶,不能存入其它帳戶或支付現金,避免預售款被挪用。中山市“交易監管平臺”對新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進行管理。

樣樣板房的設置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樣板房在預售的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前不得拆除。

確認“兩書”

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收樓時,應要求開發商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書面約定重要事項

除合同條款外,建議購房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明確約定所購買房屋的交樓時間和標準、物業服務(含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繳交時間和標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情況等事項,避免產生爭議。

確認中介代理機構各項銷售信息

由房地產中介機構代理銷售的,購房人應要求代理人以書面方式向購房人明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以及代理人的資格證書、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給代理人的委託書、代理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

警惕、抵制不以房地產銷售為主要目的

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行為

要警惕和自覺抵制社會不法分子“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違法行為,以免上當受騙,造成財產損失。

市民參與沒有獲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進行的所謂“VIP認購”、參加“XX俱樂部”、“XX電商活動”等認籌和認購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不參與“炒賣炒買”行為

為防止商品房交易的“炒賣炒買”行為,購房人應要求開發企業及時為其辦理購房資格認定手續,避免開發企業將已銷售的房屋,採用加價或其他方式轉售給其他購房人。

不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廣告宣傳、銷售人員口頭承諾,購房者應謹慎辨別。無法確定宣傳和承諾是否能夠兌現的,最好要求開發企業以書面合同形式予以確定,未寫進合同條款中的事項發生糾紛後,難以受到法律保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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