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突击夜查行动

《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做了明确规定: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或者擅自调换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承租房屋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者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上述行为其中一项或多项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初,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我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市本级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要始终把清查违规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将普遍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并将抽查范围扩大,争取核查范围全覆盖。重点整治以长期空置、违规转借、违规转租行为为代表的各类违规行为。截止到目前,市本级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开展了多次检查和抽查工作,对发现的不符合保障房住用规定的家庭已全部予以清退。

10月25日晚,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再次组织夜查会战。公司领导班子带领骨干人员并临时抽调其它项目部共六十多人分成七个核查小组,深入惠泽园二期公租房小区,进行大规模入户走检。截至当晚九点三十分,核查小组共入户走检公租房保障家庭一千一百户。

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突击夜查行动
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突击夜查行动
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突击夜查行动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突击夜查行动
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突击夜查行动

长春市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表示,本次夜查会战是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利用休息时间开展的又一次突击抽查,充分利用了这一时段公租房保障家庭成员普遍在家的时间优势,核查落实率高。该公司同时表示,将持续开展此类走检行动,通过入户核查,在治理违规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市住房保障法规,使公租房保障家庭充分了解各项规定,自觉自律,争取从根源上杜绝各类违规行为。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加大现地管理力度,将监督核查常态化,坚决严查各类违规行为,坚决及时清退,确保公租房合理使用,住房保障资源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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