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真实历史:建国后,国家同意河北省会搬迁到石家庄

石家庄真实历史:建国后,国家同意河北省会搬迁到石家庄

1953年1月1日, 我国开始实施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石家庄被列为国家重点城市之一。据此,国家批准了石家庄市第一期城市总体规划(1955—1957年)。1954年,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全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如火如荼地展开,石家庄一方面作为新兴的工业城市,和全国医药、棉纺工业基地进行重点建设,一方面作为省会城市建设的规划方案得到政务院审核批准。在国家批准的规划中,曾明确铁路以西为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即石家庄市的政治中心,铁路以东(长安区一带)为省政治中心,现今省博物馆至科技大厦一带北起中山路(当时称长安路)南至裕华路,东起东大街,西至西大街之间属范村的一块菜地被列为省府建设用地。由北至南依次为省府大厦、省工会、团省委。裕华路则是规划中的省府路。为此,河北省成立了省会迁移筹建委员会,石家庄市成立了省会迁建办公室。1956年,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省政法干校、河北省工业干部管理学校先后从保定迁来和建立于裕华路两侧。河北医学院等院校也从保定迁至石家庄。 1954年,中央政府同意河北省会由保定市迁往石家庄市,但是搬迁所需的一千五百多亿的搬迁经费需要由河北省委自行筹集。

但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1955年8月,省委多次研究决定:为贯彻中央“厉行全面节约,反对一切浪费”,集中一切力量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精神,河北省省会暂缓迁建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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