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雙方,為什麼會出現雙方都斬斷聯繫的情況,即使有孩子,也可以斷聯得像從未認識?

微微一笑DEKPNG46


這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既然已分開,就各自安好,不想再糾纏在一起,離婚已經傷了各自的心。

既然已離婚,都想開始新的生活,不想和過去有絲毫牽連,影響新的開始。

既然已過去,那就徹底斬斷以前的一切,就像從沒有發生過一樣,重生。

其實都是自欺欺人,因為曾經愛過,彼此太熟悉,都怕再回到婚姻的圍城中,所以最好的就是不聯繫,不交集,互不干涉。


我需要的人生


這種情況,可能是在婚姻中真的是傷透了心,感情完全破裂。為了不相互打擾,直接一點,要斷就斷徹底,不留一絲情面,以免觸景傷情吧!



前幾年,無意中和二婚很要好的朋友聊天,他給我講起了他的前妻,看他的樣子,好象有點後悔,但他並不承認。他說,就是有點想兒子,不過,這樣更好,眼不見為靜。

他和他前妻是自由戀愛。以前在同一個單位上班,並且兩人的家同在一小區。朋友先兩年到單位,而他前妻來的時候,朋友由於工作能力強,就已經升級為處長了。前妻是他的下屬,一來二往的,他們有了感情。

但他前妻的父母,並不同意他們的婚姻。前妻是獨身女,他父母希望找個入贅女婿。朋友雖然還有一個弟,一個妹,但他不想到前妻家。而那時前妻已有了他的孩子。沒辦法了,前妻父母只好免強答應了他們的婚姻。

婚後,他們生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那幾年他們的婚姻生活還比較幸福,前妻父母雖然心裡有疙瘩,但看在朋友對他們很有孝心的份上,也就接納並承認這個女婿了。

工作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由於單位改制解體,朋友下崗了。不甘平庸的朋友,想帶著單位給的遣散費,一個人南下打工或者是做什麼小生意。但他前妻並不同意,前妻希望他就近找工作,而他又不願意。就這樣,他們大吵了一場。心己決的朋友,後來還是去廣東了,只帶了一點生活費。

南下打工並不順利。他找了幾個小公司,都沒做多久。眼看生活費會用完,他想再找一個公司,先把生活解決了再說。好事卻總是在人束手無策的時候,悄悄降臨。他找了一個合資公司,公司裡的一個公關,剛剛被香港老闆抄了魷魚。朋友去剛好是老闆的小舅子面試。老闆小舅子看朋友長得一表人才,又有文化,直接要他上崗,公關和代管後勤。



但是,朋友這個公關加後勤並不好做。原來公司是家族公司,老闆小舅子與老闆之間並不和睦,他處處都想撈公司裡的錢。招朋友去,就是為了找個同伴,與他同流合汙。朋友沒辦法,只有這樣了。

從這以後,朋友每月都有大筆的錢寄回家。前妻看在錢的份上,也就原諒他了。而他每天都陪小舅子老闆,酒吧裡醉酒當歌。男人嘛,在那種場合下,難免不會犯錯。那幾年,連春節都不回老家。

紙永遠包不住火。朋友前妻知道了他的風流韻事。希望他回來,反正已經有了很多的錢了。但朋友不願意,在那裡有好吃,好玩的,又有女人陪,更主要的還是每月都有“外水”。前妻決定親自南下,要挾老闆辭退他。

但無用,老闆小舅子怎麼會辭退他呢?他們是穿一條褲子的人,他退了,他怎麼辦?前妻受不了朋友的那種做法,說,只要朋友答應離婚,她就回去。朋友那時,也沒想什麼後果,直接找公司法律顧問擬了一份離婚協議,簽字離婚。兒子跟前妻,女兒是他的。

自由後的朋友,在公司又做了兩年,直到公司倒閉才帶著幾十萬塊錢回家。回來後經人介紹認識現在的老婆結婚了。二婚的朋友,與老婆沒有生孩子。去年,他與前妻生的女兒出嫁了。前妻沒有來。

聽朋友說,自從他們離婚後,前妻就搬走了,問周圍的人,他們都不知道。但是,在他剛與現在的老婆結婚後,有一次在街上,卻意外的碰見了前岳母,前岳母把他大罵了一頓,說是他害了她的女兒。但朋友沒搭理她。



有一次,我問朋友,你兒子還與你聯繫嗎?他說,都有20年不見了,他的模樣我都記不清了,他大概大學已經畢業,參加工作了!


鋒語情29


離婚後,徹底斷聯,難道不應該屬於正常嗎?

離婚,就是解除兩個人的關係,一切關係。從此橋歸橋,路歸路,各不相干,還有什麼好聯繫。

做不成夫妻,做朋友?別逗了,曾經兩個親密無間的人,彼此都知道對方私密習慣的人,怎麼做朋友?

從此消失於彼此生活,不交集,不打聽,才能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也是對新生活和接下來新人的負責。

像我一個朋友,離婚後因為孩子的事,和前妻沒斷聯繫,一來一往中,兩人舊情復燃,離異一年後,又復婚了。

但復婚一年後,彼此還是和以前一樣,都沒什麼改變,自然對方也還是受不了彼此不曾改變的樣子。

於是又離婚。

現在第二次離婚已經快三年了,但朋友一直找不到結婚的人,相親彼此都看得上的女人,一打聽到,他曾經和前妻復婚後又離的,都不敢談下去了。


其實無論男人女人,你敢娶(嫁)一個離異後還和前任藕斷絲連的人嗎?

婚姻已經失敗過一次了,誰也沒有再在第二段婚姻上,明知是地雷,還非要去踩的勇氣了。

對待前任的態度,決定了你下半場婚姻的開場順利與否。

西方有諺語一句:不要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前一段婚姻已經失敗,收拾屍身,擦乾過去,重新開始上路,才是正道。

至於那些還和前任你來我往的人,除非你後半生還想活在那個人的陰影下,否則就請乾淨抽身,及時上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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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一言啊


不斬斷聯繫怎麼辦呢?難道還要藕斷絲連、暖昧不清嗎?既然已經離婚了,就應該離得乾乾淨淨、清清楚楚。該放手時就果斷放手,該珍惜時就好好珍惜!

但是該斬斷的是情感上的、情分上的聯繫,而不是表面上的、外露出來的聯繫。是斬斷情絲,彼此之間都不再對對方抱有非分之想。倆人之間除了孩子,已不可能、也不應該再有其他更多的糾纏。

孩子已不再是你們之間相互聯結的紐帶,而是為了孩子的成長與需要,你們之間會有著一定聯繫的必要。你們之間的每一次聯繫,每一次溝通交流,都是因為孩子,除此之外,不可能再是因為其他的原因!

假如離了婚的夫妻間還有孩子的存在,也能徹底的斬斷與對方的聯繫,不會有一絲一毫的溝通交流,那麼只能說你們都是鐵石心腸的人。竟然可以做到對孩子不聞不問。除非是不用通過與對方聯繫就能看到孩子,就能達到與孩子交流的目的。否則,一般的人可能還是很難徹底的忘記孩子的。

難道沒有撫養孩子的一方真的永遠都不會想念孩子嗎?一天兩天可以,但是時間長了可能還是會想念孩子。想念了就應該去探望一下,每個父母都有著對自己孩子的探視權,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剝奪的權利。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還是應該放下所謂的“面子”,主動的與前任進行適當的溝通與交流吧!那樣,至少在孩子需要你的陪伴時,前任也能夠及時的與你取得聯繫,讓你得以及時的出現在孩子的身邊。





夜晚的太陽180231


因愛生恨,因恨分離,最大的悲哀莫過於此!最苦就是“傷別離”;離婚不全是“為了”脫離苦海,更多的“是”忘記痛苦,從新開始新的生活。

相愛時的濃情蜜意,難捨難分,到離異時的仇深似海,絕情永別,讓人懷疑人間是否有真愛!

一句: 人在情在,人去情義煙消雲散,讓人蝕骨透心涼!這就是“現實”的真實寫照;即使曾經,肉靈交融,創造過生命的奇蹟,也抵不過,一紙一筆勾銷。

食色性也,是人之本能需求,自然法則,又有幾人逃過;嘗試新事物,開始新感情,不容藕斷絲連。

這就是生活,讓過去完美的“畫”上一個句號,讓未來“蹦出”無數個問號。


切隨風9


離婚的雙方有時候,可能會出現斬斷聯繫的情況,即使有了孩子,也可以斷得,更從來沒有認識一樣。

想說,在這段婚姻裡,大家應該受到的傷害比較嚴重,所以不想再跟彼此有任何聯繫,也不想想起兩個人之間的所有事情。而孩子雖然是聯繫婚姻的紐帶,但是如果婚姻破碎了,不想聯繫了,可能即使有孩子,也不想再跟對方有任何的瓜葛。

但其實在婚姻裡,大家應該好聚好散,又何必有深仇大恨般,老死不相往來呢?

也許恨的切,才證明當初愛的深,有愛才有恨,但是如果當初這麼深愛過,現在分手又為什麼要這麼決絕?畢竟對方是你曾經深愛過的那一個人!

但兩個人的感情,旁人也不好多說什麼。其實這樣對大家也好,離婚了就斷絕關係,不要再來找我。

就這樣狠心的一刀兩斷,也不失為讓彼此死心的好方法!

但失敗婚姻裡最可憐的就是孩子,孩子本來就是無辜的。兩個人的錯誤,不應該歸咎於孩子的身上,離開了也可以經常來看看孩子。

用平常心去對待這段婚姻,以避免自己今後重蹈覆轍,從這段婚姻中總結教訓,讓自己今後的生活能過得開心快樂!


小惜的情感語錄


完全斬斷聯繫的應該有,不過也是分情況,大千世界芸芸眾生,千奇百怪的事情太多了。。。

1.雙方無子女,一般老死不相往來,可也有舊情復燃的,分分合合,說不清道不明。

2.雙方有子女,一般因為孩子的原因,還是多少有些聯繫,也有復婚的,再婚的,過好的,過不好的,找麻煩的,拿孩子要挾的。。。。太多太多可能

哎。。。這個問題太扯淡。。說不清楚


用戶8765644863692


並不是所有的離婚都斬斷了聯繫

我相信如果雙方都愛孩子的話,只是因為其他原因確實沒辦法一起生活了,都會因為孩子而有聯繫的,除非其中一方做出了霸道無理的舉動,把自己的仇恨帶給了孩子,讓孩子也仇恨另一方,這樣的做法既沒有原諒對方也沒有放過自己還傷害了孩子,我是深有體會

夫妻雙方發生了一些不可挽回的錯誤,因為我愛孩子,所以我選擇原諒,但是不會再有信任,只是因為他是孩子的父親,之前一直想要努力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一個快樂的童年,讓他的人生有一個好的起點,發生這些事情以後我明白了,我希望給孩子的並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因為他不是我一個人的孩子,而另一個人的行為和思想是我改變不了的,所以我釋懷了,放下了,決定放過自己,努力讓自己變得優秀,自律,開始學習,保持一個好的狀態,讓我的孩子有一個亦師亦友的媽媽是我目前唯一可以努力做到的事情。


平凡的世界jw


一是為了孩子能健康成長

離婚了你經常去看孩子,孩子只認你是他父母,每次看望孩子接觸的時間短,當然是一切隨著兒女,兒女會覺得你非常好,後父母為了教育他們,肯定訓過,這樣一比較,他們認為親生父母是最好的,與現有的後父母形成隔閡。你經常去看孩子,難免被小朋友的同班同學看到,小朋友會笑話你女兒(兒子)的,容易給他們幼小的心靈造成創傷,產生自卑。你每次一離開,孩子會撕心裂肺的哭泣,那種委屈可憐的樣子不知道你們注意過沒有?比乞丐還乞丐,孩子們是在乞討父(母)愛。

2實在是對對方失望透頂

這種就是夫妻關係惡化到了極點,沒離婚時兩口子就天天吵,甚至打架,早已沒有任何留戀,都恨不得趕快跳出火坑,視對方是奇恥大辱,老死不相往來。當然不會再聯繫了。


南宮小仙


離婚即宣告二人的夫妻關係結束,在這中間的角色扮演如同劇終,自然走下舞臺,雙方都需要把這一人生段落分割開來。站在這層關係的角度上來看,斷開聯繫是正確的選擇,因為雙方都會在恰當的時間點選擇自己的新生活,中斷這層聯繫,即為自己負責,也為他人負責,耦斷絲連,不清不楚,為自己帶來困擾的同時,也會為新的角色帶來衝突。

上面表述的中斷聯繫,更多的是指婚姻角色和情感上的斷聯,而非社會角色的斷聯。如題主所述的變成陌生人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除非二人因物理距離,此生都不相見,這並不是斷聯成陌路人,而是自然條件所限。

還有一種情況,應該是當事雙方刻意為之,這其實並不能算是真正的斷了聯繫,只是人為的製造了疏遠的距離,但這一點恰恰說明了,彼此在意識層面上依然保留著相互的聯繫,只不過,這種假意的斷聯,製造的陌生感,反而是對當事雙方的又一種傷害。

雙方有了孩子後離婚,斷聯的情況更是少之甚少,這已經不是社會範疇,而是人倫道德的問題,是血脈的問題,如果這種情況存在,至少說明一點,這段婚姻中的當事雙方,本就不適合婚姻,離婚自然是必然的結果,因其冷血程度超越了低等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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