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高瓴资本 格力电器“混改”再出发

中国财富网谢玥综合报道 10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为最终受让方。

15%股权花落高瓴资本

根据公告显示,珠海明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贤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其基金管理人为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也意味着在这一轮高瓴资本与厚朴投资之间的股本角逐,以高瓴资本取得胜利而告终。

此次交易完成后,珠海明骏将持有格力电器15%的股权,一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事实上,早在最新结果揭晓之前,市场几乎“一边倒”地看好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值得注意的是,高瓴资本早在2006年就买进格力电器的股份,并持有至今。此外,高瓴资本2013年将其境内首只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落户珠海横琴新区。根据格力电器2019年半年报,高瓴资本-HCM中国基金目前持有格力电器4339.64万股,持股比例达0.72%。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梳理高瓴资本的投资案例,其一贯风格是坚持以原有管理层为主导,在企业原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提升业务增量,从而为企业创造稳健且有活力的发展前景。混改的落地和高瓴资本的进入,无疑将促进格力电器的机制完善及业务拓展。国联证券指出:“作为国际化的投资机构,相信对公司未来机制建设及新兴产业的并购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尚需管理层同意

公告指出,珠海明骏已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本次公开征集的《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

格力电器同时提醒,前述合作方案为最终受让方的单方面邀请,格力电器管理层是否接受最终受让方的邀请以及双方最终能否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根据公开征集后续安排,珠海明骏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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