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通告
根据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将漾濞县参保征缴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征缴对象
漾濞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长期居住在漾濞的外籍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不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避免重复参保。普通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250元标准全额收缴。
二、缴费标椎
(一)普通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250元标准全额收缴。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个人缴费为70元/人/年,财政部门按人均18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参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三)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统一办理代缴;城乡低保、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为130元/人/年,救助资金按人均12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参保。
(四)符合计划生育补助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全额缴纳后,由卫健部门根据相关补助政策给予补助。
(五)符合退役军人事务局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全额缴纳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相关补助政策给予补助。
三、缴费时间
2020年度集中缴费时间为
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父母已在医疗保险统筹区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政策规定的新生儿涉及跨年参保的,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期限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原则执行。
四、缴费方式及平台
(一)首次参保人员、手机银行上缴费时未查询到缴费人信息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医疗保障局参保股进行参保登记,税务系统同步数据后方可进行缴费。已参加2019年漾濞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停保人员,可直接自主缴费;
(二)缴费方式采取多元化、多途径的形式,方便群众参保缴费,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2.县农行:各乡镇各行政村已布设智付通POS机代办点、农行掌上银行APP、农行营业厅超级柜台、网上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3.县信用社:手机银行APP、自助终端机、网点柜台、智能云POS 机
咨询电话
0872-3076052
(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0872-7524720
(县医保局参保股)
本期供稿:县税务局 县医保局
微信公众号:掌心漾濞(ybxwxxzx)
新浪微博:@掌心漾濞
新媒体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872-752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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