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男子偷同伴2000元大票當“鞋墊”當天就歸還 想想都味兒

溫馨提示,這是一條有味道的新聞。

被告人張某某,男,1989年1月25日出生於遼寧省遼陽市,漢族,高中文化,個體,現住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2019年7月30日,胡某與張某某共同僱傭金某駕駛的遼K×××××號貨車來到新民市鮮魚批發市場買魚,趁胡某下車看魚之際,張某某將胡某放在貨車駕駛室座位上衣服兜裡的2000元人民幣盜走後藏於自己的腳下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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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胡某發現丟錢後報警。新民市公安局前當堡派出所民警將被告人張某某傳喚至派出所,而後在張某某鞋內搜查出其盜竊的2000元人民幣。

近日,法院對張某某作出判決如下:

被告人張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將2000元人民幣踩在腳下作“鞋墊”,這個張某某是不是太“機智”?他對這錢到底重視不重視?胡某接過錢時有沒有捏著鼻子?估計這些問題都得問張某某的鞋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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