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欠錢不還的12大懲罰

12大懲治失信人的手段

1

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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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名下只有一套房就能躲過執行?失信被執行人都醒醒吧,2015年法律作出新規定,只要滿足三個條件,唯一住房照樣能被執行: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若有其它可以滿足生活必需標準的房屋時,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供執行;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為逃避債務轉讓名下其它房屋致使目前將要執行的房屋成為其“唯一住房”的,此時該“唯一住房”可供執行;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房屋進行拍賣、變賣或抵債後,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2

查封、凍結支付寶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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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狡猾的失信被執行人將資金轉入支付寶等網絡賬戶,然後以銀行卡沒錢來忽悠法院。但現在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一旦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無論是網上訂票、還是出行等必將受限。

3

網上凍結、劃扣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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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現在,執行法官鼠標一點就能對失信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

4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步芝麻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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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合作備忘錄》。進一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包括擴大信用懲戒範圍、加大消費限制內容等。

例如,芝麻信用將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購買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同時加大對單位被執行人及其相關責任人員(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四類責任人員)的信用懲戒,如信用分降低。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5

不得擔任老闆、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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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而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6

失信被執行人車輛不能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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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只要行駛上了高速,就將被現場扣留,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7

水陸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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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買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失信被執行人的水陸空出行都將受阻!

8

禁止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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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住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想去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消費?想去旅遊、度假?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通通都不行!

9

子女不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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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成失信被執行人,家人也要受牽連!尤其是子女,將無法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10

限制炒股、買房、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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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1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限制老賴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11

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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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12

最高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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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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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提醒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

不要成為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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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 付加才 劉 偉

審核: 丁 巖 張 帆 安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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