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发布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

北京一中院发布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陈锋 帅可聪 北京报道

“一中院破产庭自2016年成立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分别为175件和143件,申报债权数额达97亿元,确认债权60亿元,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4亿元,处置财产4854万元,有效发挥了破产审判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10月29日,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暨一中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在会上如是说。

据悉,经市高级法院研究决定并报最高法院备案,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北京破产法庭将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包括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相应的衍生诉讼类案件以及跨境破产类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薛强在发布会上宣读了市高院关于调整管辖的通知。

吴在存表示,此次管辖调整是北京法院继2016年9月,一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将各中级法院受理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由一中院集中管辖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管辖调整。对积极探索构建首都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体系,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在会上强调,对于集中管辖后的北京破产法庭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破产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明确思路重点,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发展方向;落实首善标准,推动营商环境指标再提升;强化责任担当,实现破产审判工作再进阶。

北京一中院在会上发布了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包括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中兴公司”)破产重整案、万瑞飞鸿(北京)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国泰世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兰博医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弘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圣殿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天润晟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佰能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京西国利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顺兆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

据北京破产法庭庭长郑伟华介绍,上述典型案例涵盖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三种程序,破产企业性质涉及国有“僵尸企业”、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一中院对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导向的坚持、探索和创新,同时也为从实践层面验证破产制度的有效性,提升北京“办理破产”指标提供例证。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大破产典型案例中,京中兴公司破产重整案系全国首例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和NET系统(以下简称“两网”系统)流通转让股票的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也是北京法院采用预重整模式审结的首例案件。

1999年,“两网”系统停止运行后,“两网”公司普遍存在经营困难、股份流动性差等问题,但由于京中兴公司仍然具备产业转型的基础,以及存在可能申请公开发行的政策优势,因而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

因京中兴公司重整案对时效性提出了较高要求,一中院积极发挥首创精神,为盘活企业经营价值赢得先机:一是采用预重整方式,通过对识别机制、重整听证程序、沟通协调机制的综合运用,在尊重市场调节功能和商业判断的基础上,大大提高重整效率和成功率,充分发挥预重整的成本优势和效率优势;二是探索选任临时管理人前期介入,有效弥补预重整阶段的空白,实现工作的高效衔接;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维护股民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网络投票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大大降低程序成本,从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仅用时八十余天,确保京中兴公司在最短时间内涅槃重生,彰显了破产重整的制度价值。

京中兴公司破产重整案也为其他“两网”公司通过破产重整重返资本市场提供借鉴,对落实北京关于“促进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把企业上市作为一个重要增长点来抓”的要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首都营商环境亦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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