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保權益,全面覆蓋無死角 ——康保辦理一起過失致人死亡之案收效好

2019年10月24日,“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已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審查羈押的必要性,經審查認為沒有羈押必要性的,應當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依指導可看,在不違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不違背公平正義的前提下,可不採取羈押強制措施的,可不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認罪認罰保權益,全面覆蓋無死角 ——康保辦理一起過失致人死亡之案收效好

2019年9月24日,康保縣檢察院受理一起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蘇某在康保縣蘆家營鄉蘆家營村的一塊莜麥地開聯合收割機收割莊稼,倒車時由於疏忽大意將馬某壓倒,致馬某死亡。康保縣檢察院受理後,釋法說理,第一時間告知犯罪嫌疑人蘇某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最終,蘇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後康保縣檢察院及時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蘇某屬過失犯罪,且悔罪表現好,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並獲得諒解,此外蘇某身體狀況差,頭部和胃部存在嚴重疾病不適宜羈押,綜上認為蘇某沒有羈押的必要性,於2019年10月22日予以釋放並辦理取保候審。

此舉並非為犯罪分子“送福利”,而是在認罪認罰的規則下,嫌疑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以經濟補償作為幫助被害人家屬走出困境的方式,最大限度維護被害人家屬權益,切實將輕微犯罪帶來的社會矛盾,消弭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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