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为营,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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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纪委监委对2013年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逐件甄别,件件过关。检查以违纪违法人员的职务、级别、工资调整是否到位,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档案,处分期间和处分影响期内是否存在对受处分人员违规评先推优、晋级晋职、工资普调等为重点。(10月2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个党员干部,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应该受到处分,就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如果,党员干部虽然受到了处分,可他的职务、级别、工资却毫发无损,这处分形同虚设,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处分执行“打白条”。

“打白条”是一个汉语词汇,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给出了两个义项。一是开具非正式的收据等,二是收购时用单据代替应付的现款,日后再给予兑付。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有的单位竟然也给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打白条”,毋庸置疑,这是对党纪国法的亵渎。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在准格尔旗检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发现陈某某2017年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撤职处分,但原单位并未按照规定降低其工资待遇。检查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

更有甚者,还能“带薪坐牢”,将处分执行“打白条”演绎到了极致。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发现一起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被打了“白条”: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涞源县国土局原局长高某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还照常发工资。保定市纪委监委随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18.34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一个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还照常发工资,一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撤职处分的干部,居然能够“毫发无损”地享受原工资待遇,公众的表现只有惊讶和意外。现实中,落实工作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似乎并不会让人意外,但是面对法院的判决、面对纪委监委的处分决定,相关部门竟然不执行不落实,玩起“打白条”的套路,笑话之余,更让人浮想联翩,到底是判决、处分决定有瑕疵,还是涉事干部能耐大,又或是所在单位在“吃空饷”?

毋庸置疑,处分被“打白条”就是将惩罚打了折扣,不但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效果,反而会亵渎党纪国法的权威,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处分决定“打白条”现象重演。

为遏制处分决定“打白条”现象重演,太子河区明确,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需在《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区纪委监委同时将处分决定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做到“送达、宣布、执行、监督”到位,步步为营,让处分决定“打白条”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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