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732 股票簡稱:ST新梅 編號:臨2019-07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0月29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的概述

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針對2019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以下稱新租賃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中的有關情況,在《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號)的基礎上,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並要求已執行新金融準則、新收入準則和新租賃準則的企業,應當按照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公司根據上述財政部文件的要求,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根據新租賃準則和新金融準則等規定,在原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增加了“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等行項目,在原合併利潤表中“投資收益”行項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收益”行項目。

2、結合企業會計準則實施有關情況調整了部分項目,將原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行項目分拆為“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款項融資”三個行項目,將“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行項目分拆為“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兩個行項目,將原合併利潤表中“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行項目的列報行次進行了調整,刪除了原合併現金流量表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淨增加額”、“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等行項目,在原合併資產負債表和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分別增加了“專項儲備”行項目和列項目。

(二)變更日期

公司自財政部文件發出之日起執行上述合併財務報表格式。

(三)會計政策變更及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調整僅對財務報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產生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依據財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影響當期損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屬於合理變更。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依據財政部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專項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變更調整會計政策是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能夠客觀地為投資者提供更準確會計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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