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霞惠请求辞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王霞惠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霞惠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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