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亂港分子黃之鋒參選提名無效彰顯法治精神

(原標題:央視快評:亂港分子黃之鋒參選提名無效彰顯法治精神)

香港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選舉主任10月29日宣佈,“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不獲得參選資格,成為本屆區議會選舉唯一一名不獲得參選資格的候選人。這一裁定得到廣大香港市民的廣泛肯定,有力地打擊了“港獨分子”的囂張氣焰。

眾所周知,黃之鋒因“反中”發跡,他所擔任秘書長的“香港眾志”以所謂“民主自決”為“政綱”,大肆鼓吹“港獨”。特別是暴徒連月大肆搞破壞期間,這位亂港分子的頭目不遺餘力地煽惑、組織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支持暴力亂港勢力荼毒香港。

不僅如此,這名國外反華勢力的“馬前卒”繼公然擾亂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後,因其候選人身份一直未被確認,曾公然叫囂要讓美國製裁香港的選舉主任。在此之前,黃之鋒連續竄訪美國、德國,勾結各種反華勢力,不斷否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人在做,天在看。黃氏挾洋自重、“反中亂港”的無恥行徑暴露無遺,裡通外國、賣港賣國的罪行罄竹難書,其所作所為不僅違背了香港的法律法規,更是對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制度的公然挑戰。

區議會是特區的建制架構,其參與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如果讓公然支持“港獨”的人參選,就是對香港法治的玷汙,也是對香港的未來不負責任。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充分尊重和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鼓吹“民主自決”和“香港獨立”均不符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此次,選舉主任所做出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的裁定、香港特區政府的官方公告,完全依法依規,高度捍衛了香港的法治精神,順應了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

黃之鋒的下場也給那些鼓吹“港獨”的跳樑小醜們敲響了警鐘:任何企圖以出賣香港為個人謀取政治資本的圖謀都不會得逞。

央視評論員

港媒:黃之鋒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

香港特區政府29日在官網發佈新聞公告,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多家港媒29日報道稱,有消息稱此人為黃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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