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食堂的折舊費,計入“管理費”,還是“福利費”?

一位粉絲問:

我公司自建有職工食堂,委託一家餐飲公司進行經營,免房租免水、電、煤氣費(由我公司承擔水電煤氣費),餐飲公司按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職工收取餐費,其他開支餐飲公司自行承擔。請問,

食堂的折舊費及我公司承擔的水電煤氣費是否應計入福利費科目?

答覆如下: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髮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貴公司即使將食堂外包,但依然發生食堂相關支出,只是支出的範圍僅為食堂的折舊以及水、電、煤氣費。貴公司承擔的該部分成本體現在職工以低價就餐上,所以從實質上講貴公司的上述支出依舊有福利性質

關於職工福利費的稅前扣除需參照國家稅務總局 國稅函[2009]3號《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職工食堂的折舊費,計入“管理費”,還是“福利費”?

企業日常發放的福利費該如何處理?

1、過節發放職工每人1000元現金過節費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2、過節發放職工每人200元月餅等實物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00元

貸:銀行存款 200元

3、過節了職工集體聚餐花費了3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3000元

貸:銀行存款 3000元

4、過節了職工集體外出旅遊花費了10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0元

5、過節了發放困難職工補助金1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6、過節了公司舉辦仲秋節晚會花費了6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6000元

貸:銀行存款 6000元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節稅有道;秀財網整理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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