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交警查獲一起無證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志丹交警查獲一起無證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2019年10月28日,志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保安中隊在志丹縣二道河宏澤酒店門口設卡檢查。21時20分許,民警在攔車過程中,發現一輛藍色小型轎車在快要接近檢查點時,突然右轉準備反方向駛離,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攔截,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劉*東有酒後駕車的嫌疑且不能提供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經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儀連續兩次檢測,其檢測結果為:91mg/100ml、87mg/100ml。後經志丹縣人民醫院抽血並送陝西延安天恆司法醫學鑑定所檢驗,劉*東血液中檢出乙醇濃度為:93mg/100ml,屬醉酒駕駛。經公安網調取,劉*東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機動車。

犯罪嫌疑人劉*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志丹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王延峰 記者 劉全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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