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在松阳抢劫后逃回老家 贼心不死再行窃终被抓

抢劫后逃逸8年 贼心不死行窃终被抓

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十一年零十个月

本网讯 8年前,西安人孙某在松阳实施抢劫后,逃窜回老家,然而贼心不死的他忍不住再度盗窃作案,这次终于落入法网。日前,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孙某于2010年下半年到松阳一家鞋厂打零工,2011年5月11日,打算辞职回老家的孙某在松阳某公园闲逛时,发现一女子独自背靠凉亭休憩。见四下无人,孙某心生歹念:“既然马上要离开松阳了,何不在走前干一票?”

趁女子不注意,孙某突然出手抢夺她的手提包,一番拉扯后,孙某掏出裤兜里用于制鞋的羊角锤,往女子头部重重敲打了两下。女子疼痛之下,无奈松手。

孙某抢到包后迅速逃离了公园,随后从包中取走700元现金,并将包丢在了山上。当天,孙某乘车逃离松阳。记者了解到,这名被抢劫的女子姓叶,当时经过鉴定,叶女士的受伤程度为重伤。

此后孙某辗转回到老家西安,并在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贼心不死再度作案,从西安市某区的移动基站内盗窃了18块设备电路板,并将这些电路板以20-30元的价格出售。不久,孙某被西安警方抓获,经认定,被盗的18块电路板价值8万余元。

松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来源:处州晚报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刘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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