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待遇

上海:工伤待遇

工伤致残5-10级,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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