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世界難題,紐約、倫敦是如何監管的?

核心提示:網約車出現之後,類似在中國出現的網約車、出租車博弈,出租車司機罷工,網約車安全問題等,在不少國家和地區都出現過,網約車監管問題的複雜性也都如出一轍,而熱點則主要聚焦於出租司機工會、勞工保護及牌照等問題上。

網約車世界難題,紐約、倫敦是如何監管的?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任文岱 綜合

網約車的監管是世界性難題,而說到國外網約車的監管,就不得不提對出租車的發展歷程和監管。實際上,全球的出租車監管都不盡如人意,出租車司機態度不好、拒載的現象在很多國家都比較常見。

究其原因,就要說到牌照管制問題。從多國監管來看,對出租車都是特許經營。首先,不發放牌照不能做生意,其次是對數量的管控,第三就是對價格的管控。“Taxi”一詞便是由taximeter計價器演變而來。

但出租車是非常典型的個體經營,在很多國家,出租車牌照也是掌握在司機個人手中,一個牌照價格被炒得非常高。因此一個人一輛車就是一個經營場所,沒辦法進行實際控制,也因此會出現拒載等現象,這是全球性問題。

而網約車出現之後,類似在中國出現的網約車出租車大戰、出租車司機罷工、網約車安全問題等,在不少國家地區都出現過,網約車監管問題的複雜性也都一樣。

紐約:出租車、黑車與網約車

美國紐約最早的出租車是馬拉出租車,20世紀初開始有了最初的出租車公司,20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但汽車相對便宜,且沒有任何數量控制,因此很多窮困人口進入出租車行業,出租車司機人數高達3萬多人。因此,他們通過此掙到錢也不容易。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1937年,紐約通過“哈斯法案”,正式開始發放黃色出租車牌照,要求出租車購買牌照才能運營,當時以10美元價格發放,數量1.2萬個。此舉,也確立了全球出租車監管的基本框架,主要是對準入、價格等方面進行監管。

到了20世紀70年代,又出現了新的問題。紐約曼哈頓本島向東、北、西拓展很多新的區域,大量有色人種,包括黑人、華人聚集在新的區域,在本島的司機不願意到此地,加之還有返程會空駛問題,於是,逐漸在新區域出現了很多黑車,一年內統計下來就有4萬多輛。政府只能將黑車“轉正”,這就出現了新的出租車類型,即預約出租車,預約出租車只能通過打電話預約,對數量不進行限制,也不允許巡遊,不能噴塗出租車標識。

對於公共交通相對比較發達、地鐵非常密集的紐約來說,出租車數量仍不能滿足人們出行需要。因此,2013年,紐約市又發放了綠色牌照,但規定只能在一個區域裡運營,但仍然沒有有效緩解當地的出行剛需。因此,Uber平臺甫一進入紐約市場,就引得乘客蜂擁而至。

2015年,紐約Uber註冊人數達到1.4萬人,2018年Uber的車輛數量達到8萬臺。Uber的崛起,讓擁有900個出租車牌照的紐約出租車業大亨金·弗萊德曼面臨破產。

在美國,Uber、Lyft等網約車平臺被定義為交通網絡公司。在如何區分Uber、Lyft等網約車公司與傳統出租車的關係時,美國第七巡迴區上訴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納曾在2016年出租車行業協會狀告芝加哥市政府,要求對網約車實行嚴監管的一個案件判決中這樣說道:“網約車與傳統出租車的關係,是貓和狗的關係,全世界養狗都要有養狗許可證,但養貓不用,因為狗要在街上佔用道路,有咬人的危險,而貓都是溜著牆邊走,沒有咬人的危險。網約車無需接受類似出租車的價格監管,司機也無需出租車經營牌照。”

紐約對網約車的監管,要求要有人證和車證,將網約車納入原有的預約出租車監管體系,網約車車主必須加入一個調度機構並獲得行政許可後才可經營。

截至2018年8月,紐約市註冊的網約車已超過10.6萬輛,但去年8月,紐約發生了6名傳統出租車司機自殺事件,其中一名在市政廳門前自殺。也在去年8月,紐約市市議會決定不再給Uber發放牌照,對網約車開展數量管控。紐約州的交通網絡公司合法化的法規也並不適用於紐約市。

同時,紐約市還要求網約車平臺向司機設置最低時薪。目前美國有大量案件都是司機要求確認跟Uber之間有正式的合同關係,確認是Uber的員工。因此,不僅紐約對網約車的嚴格監管等政策,平臺和司機之間到底是什麼樣的關係,目前都引發巨大爭議。

倫敦:Uber與市政府的“相愛相殺”

英國倫敦市最初出租車數量僅有2萬輛,這與出租車司機資質要求非常嚴格有很大關係。倫敦出租車司機要求有三年開車經驗,非常熟悉街道情況,還要掌握各種景點的知識背景,基本上要求有問必答,所以司機考試只有20%的通過率,倫敦最大的一家名為“知識點”的培訓出租車司機的學校也在2015年底關閉。

在發現出租車不夠用後,倫敦推出預約出租車,並在1998年出臺了《約租車法案》。預約出租車不能巡遊攬客,只能通過調度中心接受預約。

Uber進入倫敦後,倫敦市並沒有創建新的監管制度。公司於2012年5月,在倫敦獲得預約出租車經營牌照,被納入約租車的框架下進行監管。

2016年,倫敦網約車市場發生很大變化。當年9月倫敦市宣佈不再給Uber等網約車公司發放新的營業牌照,通知中提到Uber存在三個重要問題:2015年發生三起重大刑事案件,Uber沒有盡到報告責任;網約車簽約的司機要求有醫療證明及無犯罪證明;Uber使用的Greyball等軟件存在躲避監管部門調查的問題。

而在網約車司機勞工保護問題上,2016年10月,倫敦的勞動法庭曾作出一個裁決,認定Uber的網約車司機屬於Uber公司的僱員,有權享受最低工資、帶薪休假等僱員應有的福利。Uber此後一直在就此裁決進行上訴。

2017年2月,倫敦市交管局以Uber的運營模式和商業行為表明其缺乏公共安全方面的企業責任感為由,拒絕了Uber的運營牌照續費申請。

Uber與倫敦市政府之間陷入訴訟拉鋸戰,一直處於相對緊張的狀態。去年6月,Uber勝訴之後,Uber獲得15個月的試用期運營許可。並且在運營期間,Uber需要每隔半年必須接受獨立的審計和調查。只有在Uber滿足全部監管部門要求之後,才會獲得運營牌照的延期。

去年12月,倫敦交管局甚至還作出了包括Uber在內的私人租用車輛不再免除在中心城區每天11.5英鎊擁堵費的規定。到了今年9月,15個月的運營許可證到期後,Uber希望獲得常規的5年延期,但倫敦市政府只同意延長2個月。

原標題:紐約、倫敦的網約車是如何監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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