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招生章程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19]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

民办

四、办学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新生就读地点: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11月24日

考试地址: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成都市西南航空航华创路1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职业倾向测试+职业能力测试,总分350分。

考试内容:职业倾向测试主要就考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心理素质进行测试;职业基本素养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理解能力以及价值观。

八、成绩查询

11月28日-12月4日17:00,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录取学院官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5天。

九、录取规则

为保证更多考生获得预录取资格,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时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专业报考人数未达到学院专业教学开班人数要求,学院有权对考生专业进行调配录取。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本批次录取的学生采取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脱产和非脱产学习形式,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总学分135学分。

十二、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每人每年,其中退役军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学费减免;住宿费、代管费、服务性收费按我院2019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收费标准执行,其中非脱产学生,教材费标准500元每人每年。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符合各项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项资助政策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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