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日|国务院港澳办:DQ黄之锋,赞同,支持

一、赞同与支持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杨光于30日应新华社记者询问,就黄之锋未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区议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发表谈话。

杨光表示,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选举海怡西选区选举主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法律,宣布“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的提名无效,这意味着黄之锋未获得区议会选举候选人资格。我们认为,特区政府的这一决定具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有关规定,维护了法治,确保了区议会选举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们对此决定表示赞同和支持。

杨光指出,黄之锋多年来大肆宣扬所谓“自决”等“港独”主张,公然否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次修例风波中频频向外国势力摇尾乞怜、乞求干预,是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祸首之一,从根本上不符合参选人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资格要求。

香港一日|国务院港澳办:DQ黄之锋,赞同,支持

二、挣扎与反扑

黄之锋还在挣扎。气急败坏的他伙同“党羽”们倾巢而出,对选举主任发起了恶毒攻击。

黄之锋等人的“疯狂反扑”实际上也是意料之中:在本次区议会选举中出局意味着今后他将无法在立法会的参政议政日程中设置议题、制造麻烦、为反而反。这无异于一位“演员”失去了“舞台”,一位“网红”无法继续刷存在感。政治能量走下坡路的黄之锋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逐渐被他的“队友们”边缘化,最终被“弃之如敝屣”。


香港一日|国务院港澳办:DQ黄之锋,赞同,支持

他们有一个“B计划”:黄之锋的“队友”林浩波。

黄之锋不会坐视自己“沦为配角”,他会无所不用其极地将自己打造成一位“受害者”,向他的“洋爸爸”们请求支援。

上周六,《直新闻》记者在北京专访了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先生。当时,围绕黄之锋的香港区议会参选提名资格尚未尘埃落定,但田飞龙先生给了一个基本判断:DQ黄之锋,对香港是一次压力不小的考验。

【言论】

田飞龙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因为基于黄之锋一直的言行,他完全够得上被DQ(取消资格)的法律标准。但是由于美国制定的所谓“人权与民主法案”并且由于黄之锋的所谓“公共知名度”和“影响力”,DQ(取消资格)黄之锋其实是在考验香港法治的决心和意志。其实也会考验到具体的选举主任个人的依法裁量、依法决定的责任感,应该说这个压力很大。

三、请愿与上诉

在昨天的《香港一日》里,我们提及了因犯“侮辱国旗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的21岁跟车工人罗敏聪。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200小时与监禁3年的确存在着较大的落差。

从轻发落真能有效遏制港人针对国旗的犯罪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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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团体“政中香港人”约50人今天下午3点前后聚集在香港律政司外请愿,要求律政司就这宗“侮辱国旗罪”的轻判上诉。该团体负责人表示,对比此前有人因涂鸦美国领事馆被判处入狱四周,这一次的判决可谓天差地别。让市民怀疑法官的量刑标准是否带有强烈的个人政治色彩,是否真正主持了公正判罚。

四、治标与治本

在昨天的记者会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港府陆续推出的纾困措施其实只能算是“治标”工作,真正能够“治本”的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止暴制乱,让香港恢复平静,这才是让香港经济走出困局的根本。

让林郑这番话显得更加严峻的是:香港经济在2019年面临全面负增长已经不是危言耸听。

今天,林郑出席港交所“亚洲金融贸易未来”研讨会开幕仪式时致辞称:不能将暴行合理化,当下的首要目标是止暴制乱。林郑认为,当下首要是支持警方遏止暴力。当社会平静下来时,政府会加紧处理深层次矛盾问题,寻求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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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认为,暴徒一再使用暴力的方式肆虐街头,实际上是在用实际行动一次又一次地“掀桌子”。当桌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无理掀翻,任何积木都是搭不起来的。简而言之:有人在刻意摧毁香港政府为修复社会裂痕、规划香港未来的“基础设施”。若不能“止暴制乱”,这张桌子恐怕将永远也立不起来,一切都将沦为空谈。

不要让那些暴徒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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