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訴前檢察建議獲實效 助力河段復原貌

紅網時刻衡陽10月31日訊(記者 宋美君 通訊員 胡筱柔)近日,衡南縣檢察院收到縣農業農村局送達的檢察建議回覆,該縣譚子山鎮楊湖村為養魚在柿江河楊湖村河段擅自建築的水閘已全部拆除整改。

今年4月,衡南縣檢察院辦案組走訪調查發現,衡南縣譚子山鎮楊湖村自2017年起在柿江河楊湖村河段築兩道水閘截斷河流三公里,形成養魚水面90畝進行養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在未依法取得養殖證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責令改正,補辦養殖證或者限期拆除養殖設施。經詢問、取證等調查工作後,衡南縣檢察院於2019年9月5日受理了該案,並於2019年9月11日向衡南縣農業農村局送達了檢察建議書,督促其積極履職法定監督職責,對衡南縣譚子山鎮楊湖村未取得養殖證擅自築閘養魚的情形依法予以處理。

在收到檢察建議後,衡南縣農業農村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了工作小組進行調查核實,並作出了實際性的整改,拆除了柿江河楊湖村段的養魚設施,對水面養殖行為進行了關停處理。

近日,衡南縣農業農村局向衡南縣檢察院送達了對檢察建議的書面回覆——經過集中整治之後,已經拆除該縣譚子山鎮楊湖村為養魚所建築的網閘等相關設施,有效地保護了社會公共利益,得到了當地村民的一致認可,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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