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教“愛告狀”的娃無狀可告

李玫瑾教授:教“愛告狀”的娃無狀可告


有的孩子喜愛“告狀”。愛“告狀”的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1、 為渲洩緊張情緒而“告狀”。有的孩子與夥伴發生了矛盾,或受了委屈,而向成人“告狀”。

這實際上是孩子渲洩緊張情緒,減少憂慮,以達到心理平衡的過程。孩子把成人作為訴說的對象,說完後會心滿意足。

2、 “告狀”說明孩子有了一定辯別是非的能力。但孩子總是先看到別人的缺點,而對自己的缺點,即使這些缺點與別人的一樣也不容易發現。

所以,孩子喜歡告別人的狀,以示別人不好而自己好。

3、 孩子“告狀”是為了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孩子遇到問題時常手足無措,他們便“告狀”,以求成人幫助解決問題。

當孩子“告狀”時,成人應做出什麼反應呢?

1、 以尊重、理解孩子的態度認真傾聽。當孩子“告狀”時,成人不應以“去,我忙著呢!”或簡單地應一句:“知道了。”

這樣的方法去對待,這對孩子是不禮貌、不尊重的,會使孩子更感委屈。

成人應耐心傾聽,並從孩子的角度去尊重和理解他。

2、 弄清事實,幫助孩子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

成人應弄清孩子“告狀”的原因,適當安慰孩子,但不應完全相信自己孩子的話,

更不應找別的孩子的家長爭吵,應鼓勵、啟發自己的孩子說出事情的過程,

想想是誰的錯,該怎樣解決問題。

3、 通過“告狀”,瞭解自己孩子的缺點。孩子"告狀"時說的別人的缺點,很可能也是他自身的缺點。

成人應留心,並啟發孩子:“這樣做不對,你應該怎樣呢?”以幫助自己的孩子從中吸取教訓。


李玫瑾教授:教“愛告狀”的娃無狀可告

4、不要養成孩子愛“告狀”的習慣。孩子“告狀”是難免的,但遇到大事、小事都“告狀”的孩子就讓人頭疼了。

當孩子“告狀”時,應儘量鼓勵孩子自己解決問題,千萬不要事事包辦代替,否則會養成孩子的依賴心理,

還會助長孩子只看別人的缺點,不看別人的優點,搬弄是非等壞習慣。

偉大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過:

“每個瞬間,你看到孩子,也就看到了自己;你教育孩子,也是在教育自己,並檢驗自己的人格。”

育兒,不僅是在做父母,更是父母自身的反思、成長和學習。

看到孩子身上的不足,我們需要去思考為什麼會這樣,我們可以為孩子做些什麼,而不僅僅是給孩子下命令、提要求。

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和孩子一起更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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