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引言:

目前,我國經濟尚處於“三期疊加”的特定階段,經濟下行壓力仍在。積極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類企業的創新、創業成為加快我國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政府引導基金作為財政支出的創新方式之一,以扶持區域產業發展為使命和責任,在培育新經濟、新動能方面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政府引導基金具備其他商業性基金所沒有的引導性功能,通過市場化方式吸收、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激發社會資本投資積極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實現以資本力量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目標。

基於上述背景,融中研究策劃推出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原創文章,以期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社會資本投資人參與申請各地政府引導基金提供有效的參考。

從2005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一次出現引導基金的概念以來,我國政府引導基金規模不斷擴大,政策制度不斷完善。目前,我國政府引導基金已進入理性發展階段,作為國家中心城市、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的天津市也在利用政府引導基金推動區域經濟發展這一模式上不斷探索與創新。

按基金運作模式分類,天津市政府引導基金運作模式分為母基金模式和直投模式。本文對母基金模式的天津政府引導基金的相關政策特別是子基金申報條件進行了系統梳理和分析。

從整體來看,母基金模式的天津市政府引導基金分為天使和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產業併購三大類。天使和創業投資類政府引導基金的主要投向為科技領域,包括從初創期到未上市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產業投資類政府引導基金覆蓋兩類領域:一是高端裝備製造、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能源、生物醫藥和健康、互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二是海洋工程裝備、特高壓輸變電、機器人、集成電路、高性能服務器、國產數據庫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併購類政府引導基金主要針對天津市戰略新興產業的結構轉型升級。

表1天津市主要政府引導基金及管理辦法一覽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根據政府引導基金的規模及活躍度情況,本文選取了6只具有代表性的引導基金,對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的核心條款進行解讀分析,挖掘有價值的信息,為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募資及社會資本投資提供有效的參考。

一 天津市海河產業基金

1. 基金基本情況

據第三屆世界智能大會公佈的數據,截至2019年5月,天津市海河產業基金共有48支母基金設立方案獲得管委會核准,核准金額2954.4億,其中18支母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15支母基金首期出資實繳到位,海河產業基金出資35.61億,帶動母基金累計實繳金額177.92億;通過投資帶動,共引入項目48個,計劃在津投資規模1170億,實際投資到位金額306億。

表 2天津市海河產業基金基本情況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信息來源:《天津市海河產業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融中研究

2. 母、子基金申報條件

1)母、子基金申請機構要求

引導基金吸引全國性金融機構、國內外知名投資機構和其他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母基金。

2)母、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

註冊地要求:母、子基金管理機構原則上都應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設立註冊。

出資要求: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應對其管理的基金以現金出資。經營管理團隊應對其主導的具體投資進行跟投。

3)母、子基金要求

註冊名稱要求:

母基金、子基金名稱原則上應包含“海河”字樣。

註冊地要求:母基金、子基金都應註冊設立在天津。

基金組織形式要求:母基金、子基金可以採取公司制、有限合夥制或契約制。

存續期限要求:各支母基金、子基金的存續期由出資人共同商定,但一般不超過引導基金的存續期。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引導基金出資母基金佔比原則上最高不超過母基金總規模的30%。

投資方式要求:母基金可通過設立子基金的方式投資具體項目,也可直接投資具體項目。

投資比例要求:母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值的20%。

返投比例要求:

母基金撬動的各類社會資本在天津的投資總額,應累計不低於引導基金出資規模的5倍

投資領域要求:母基金投向包括兩方面:一是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節能環保、新能源、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生物醫藥和健康、互聯網等支柱產業;二是海洋工程裝備、特高壓輸變電、高檔數控機床、機器人、集成電路、高性能服務器、國產數據庫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天津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1. 基金基本情況

據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招標結果公示數據統計,截至2018年11月,天津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批准設立子基金21支,總規模46.68億元,引導基金認繳出資10.32億元,佔比22.12%。

表 3 天津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基本情況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信息來源:《天津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報條件

1)子基金申請機構要求

在中國大陸境內註冊的投資企業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作為申請者,申請設立子基金。多家投資機構擬共同發起子基金的,應推舉一家機構作為申請者。申請者為投資企業的,其註冊資本或淨資產應不低於5000萬元;申請者為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其註冊資本應不低於500萬元。

2)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

註冊地要求:在中國大陸境內註冊,經營主體在天津或在天津設有分支機構,主要從事創業投資業務。

募資及投資能力要求:至少擁有3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成功案例(年化投資收益率不低於20%)。

管理團隊要求:至少有3名具備5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資本及出資要求:實收資本應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在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不少於1%。

3)子基金要求

註冊地要求:子基金應當在天津市註冊,或已在天津市註冊但註冊時間不超過一年。

組織形式要求:組織形式為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

規模要求: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10000萬元人民幣,出資人首期出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承諾在註冊後5年內實際出資額全部到位,且以貨幣形式出資。

存續期要求:不超過8年,最多可延長2年。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引導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參股比例不高於30%,且不做第一大股東及普通合夥人,各級財政出資之和應低於50%。

返投比例要求:子基金投資於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本應不低於引導基金實際出資額的2倍

循環投資要求:子基金存續期內產生的股權轉讓、分紅、清算等資金應進入托管賬戶,不得循環投資。

三 天津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

1. 基金基本情況

據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招標結果公示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6月,天津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批准設立14支,總規模10.61億元,引導基金認繳出資2.86億元,佔比26.95%。其中,2019年新批准設立子基金4支,規模增量約4.16億元,引導基金認繳出資0.95億元,佔比22.84%。批准設立的子基金管理人分別是天津濱海創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泰有系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天地酬勤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島京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表 4天津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基本情況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信息來源:《天津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報條件

1)子基金申請機構要求

天津市各區的天使資金、孵化器天使資金、社會資本的相關主體可作為子基金的申請者,向受託管理機構申請設立子基金。子基金申請者為投資企業的,其實收資本或淨資產應不低於1000萬元;申請者為投資管理企業的,其實收資本應不低於200萬元。

2)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

註冊地要求:原則上應在天津市註冊。

募資及投資能力要求:至少有2個科技型企業創業投資成功案例。

管理團隊要求:至少有3名具備兩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出資要求:應參股子基金或認繳子基金份額,在基金中的出資額不得低於子基金規模的5‰,且滿足相關部門對基金管理機構最低出資額度的相關要求。

3)子基金要求

註冊地要求:子基金應當在天津市註冊。

設立方式:發起設立。

組織形式要求: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

規模要求:每支子基金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且以貨幣形式出資,全部出資在3年內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認繳出資總額的30%。

存續期要求:不超過7年,最多可延長1年。

引導基金出資要求:

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30%(各級引導基金參股比例須低於50%),且不作為子基金的第一大股東或最大出資人。

運營管理要求:受託管理機構不參與子基金的日常經營和管理,但有權向子基金管理機構派出觀察員,行使對子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督權。

投資比例要求:對單個企業最高投資額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15%。

返投比例要求:子基金及其撬動的社會資本對天津市初創企業的投資總額,應不低於引導基金出資額的3倍;其中子基金對天津市初創企業的投資總額,應不低於引導基金出資額的2倍。其他投資方向應符合國家及天津市產業政策支持的領域。

循環投資要求:子基金在投資期內可循環投資,進入回收期後不再進行投資。

四 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產業併購引導基金

1. 基金基本情況

據引導基金參股併購子基金招標結果公示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10月,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產業併購引導基金批准設立併購子基金2支,總規模7億元,引導基金認繳出資1.6億元,佔比22.86%。併購子基金管理人分別是西藏崇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緯(天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清研陸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表 5 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產業併購引導基金基本情況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信息來源:《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產業併購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融中研究

2. 併購子基金申報條件

1)併購子基金申請機構要求

申請應以行業領軍企業、產業聯盟、行業協會、產業投資機構、專業併購機構等主體作為發起人,且由科技型上市公司、科技小巨人企業或科技領軍企業作為最大出資人;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除政府出資人外的其他出資人數量一般多於3個(含),不超過15個(含);申請者應當確定一家投資管理企業作為擬設立的子基金的管理機構;發起設立子基金時,申請者須提供主要出資人的出資承諾書,並承諾在子基金成立時,完成剩餘資金的募集。主要出資人包括但不限於申請者、子基金管理機構、至少一個高於申請引導基金出資額的出資人。

2)併購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

註冊地及註冊資本要求:

併購基金管理機構應為已在天津市進行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募資及投資能力要求:至少有3個以上相關投資的成功案例。

管理團隊要求:專職從事基金管理的人員數量不低於5人,核心管理人員至少2人在併購基金的主要投資產業方向具有8年以上的投資經歷。

出資要求:不低於併購基金規模的1%。

項目投資及退出要求:併購基金投資的項目退出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轉讓給天津市的上市公司或行業科技領軍企業。併購基金管理機構在完成對併購基金的70%資金委託投資之前,不得新募集其他投資基金。

3)併購子基金要求

註冊地要求:併購基金須在天津市進行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

規模要求:不低於3億元;

存續期要求:不超過10年,最多可再延長2年。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不超過25%,且不做第一大股東及普通合夥人;各級財政出資之和應低於50%。

其他出資人要求:併購基金的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應由上市公司、科技小巨人企業或科技領軍企業作為最大出資人;除政府出資人外的其他出資人數量一般多於3個(含),不超過15個(含)。

投資形式要求:1)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企業控制權,通過資產重組、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等形式,提升企業整體價值,發展到一定程度後退出;2)基金投資於符合行業領軍企業產業鏈佈局的優質企業,培育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由行業領軍企業或行業相關企業進行收購,實現退出。

運營管理要求:

引導基金受託管理機構向併購基金派出觀察員,行使監督權。

託管行要求:子基金應在公告的銀行名單中選擇託管銀行,簽訂資產託管協議,開設託管賬戶。

返投比例要求:原則上應將不低於引導基金出資額2倍的資金投資於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天津市潛力優勢產業相關的境內外優質企業,且企業接受投資後須落戶在天津市。

循環限制要求:以出讓或基金清算方式退出的引導基金(含本金及形成的收益)直接收回引導基金賬戶,2020年(含)以前收回的可循環使用。

五 京津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基金

1. 基金基本情況

據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招標結果公示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8月,京津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基金批准設立子基金3支,總規模9.91億元,引導基金認繳出資1.15億元,佔比11.55%。其中2019年批准設立子基金2支,總規模7.4億元,引導基金認繳出資0.9億元,佔比12.1%。子基金管理人分別是西藏崇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天地酬勤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表 6 京津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基金基本情況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信息來源:《京津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報條件

1)子基金申請機構要求

無。

2)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

籌資及投資能力要求:有較強的募資能力,原則上管理基金規模不低於5億元,且最近兩年取得不低於行業平均報酬率的盈利水平;主要管理團隊具有3個以上股權投資成功案例。

管理團隊要求:至少有5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出資要求:不低於1%。

3)子基金要求

註冊地要求:子基金必須註冊在天津市。

組織形式要求:組織形式可以是公司制或合夥制。

規模要求: 不少於2億人民幣;

存續期要求:不超過5年,可適當延長,但總體不得超過7年。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不超過10%。

其他出資人要求:單個社會出資人的出資額不低於1000萬人民幣。

投資比例要求:子基金投資不超過被投資企業總股權的30%,對單個企業股權投資的資金總額不超過該子基金總規模的15%。

返投比例要求:原則上投資於天津企業的資金不低於子基金規模的60%。

六 天津濱海新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

1. 基金基本情況

表 7 天津濱海新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基本情況表

政府引導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天津篇

信息來源:《天津濱海新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報條件

1)子基金申請人要求

無。

2)子基金管理人要求

募資及投資能力要求:國內外投資業績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強、管理經驗成熟、網絡資源豐富的品牌創業投資機構。

3)子基金要求

註冊地要求:引導基金所投資的商業基金應在濱海新區註冊並主要投資於濱海新區。

存續期要求:一般不超過10年。

引導基金出資原則:引導基金的出資原則是參股不控股,通過股權結構的科學設計,保證所投資的商業基金的決策及經營的獨立性及商業化運作。

投資領域要求:引導基金所投資的商業基金應重點投資於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現代醫藥、新材料、現代製造、新能源、環境保護等新興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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