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掃黑惡 依法嚴懲保平安——申小東、白軍軍等37人涉黑案二審維持原判

(記者 高於婷 鄭朝靜)過去的一年多來,我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依法偵辦了一批涉黑涉惡案件,有力震懾了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淨化了社會治安環境,社會風氣明顯好轉,發展環境明顯優化,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進入考驗韌勁、“啃硬骨頭”的新階段,我市將持續發力、善作善成,力爭在專項鬥爭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推動掃黑除惡向縱深發展,為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提供安全的保障,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的環境。

2019年10月24日,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申小東、白軍軍等37人涉黑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據悉,本案是甘肅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掛牌督辦的重大案件,也是慶陽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審理判處的首起涉黑案件。本案的偵辦,彰顯了我市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信心與決心。

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2017年7月,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工作中發現以申小東為首的團伙有惡勢力犯罪嫌疑,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偵查發現該犯罪團伙有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事實。 2018年1月31日西峰公安分局決定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申小東等人立案偵查。2018年2月13日,省公安廳決定將此案列為省督案件。

偵查發現,自2012年開始,犯罪嫌疑人申小東不斷拉攏吸納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形成了以申小東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在申小東的組織領導下,該團伙長期在酒吧、賓館、洗車行等場所盤踞聚集,有組織地策劃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白軍軍於2008年曾因參與陸海春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判處刑罰,在社會上有一定“名氣”。自2013年起,白軍軍通過組織賭博、強迫交易非法斂財,並逐步將趙仟、馬傑、常孝信、道宗帥吸收為成員,形成了由白軍軍組織領導的犯罪團伙。2016年,申小東與白軍軍相識,為了謀取更大的非法利益,申小東利用白軍軍地利人熟、經濟實力較強等優勢,白軍軍利用申小東團伙人多勢眾、能夠迅速聚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特點,二人開始相互勾結、相互利用,迅速發展壯大為一個以申小東、白軍軍為組織領導者,何強強、何海欽、張榮剛、賈保紅、楊建學為積極參加者,朱發發等25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形成後,申小東、白軍軍親自參與、指揮實施違法犯罪或由組織成員按照組織慣例流竄於西峰城鄉與慶城、環縣部分鄉鎮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賭博、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68起,其中黑社會組織性質內犯罪事實28起、違法事實16起、組織成員個人犯罪事實24起,毆打致傷59人,損毀財物價值6.7萬元,阻擋施工造成經濟損失34.85萬元,非法獲利176萬元。在該組織內部,申小東、白軍軍採用打罵、籠絡等方式管理、威懾組織成員,確保組織成員聽命於申小東、白軍軍二人。所獲利益除申小東、白軍軍用於給組織成員發放工資報酬、為組織成員“擺事”、購買作案工具等用途外,絕大部分被申小東、白軍軍揮霍。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在慶城、環縣的一定行業、區域內形成非法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2018年6月30日,西峰公安分局偵查終結並移送西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9月19日,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申小東、白軍軍等35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提起公訴。後追加起訴2人。2019年4月9日至13日,本案在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因案情複雜,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2019年6月10日,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申小東、白軍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九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十八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罰。一審法院判決後,申小東、白軍軍等25名被告人不服,向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9年10月24日,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申小東、白軍軍等37人涉黑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社會影響惡劣

群眾反映強烈

記者從西峰區人民檢察院瞭解到,申小東、白軍軍黑社會性質組織自形成以來,通過預謀、策劃和按照組織慣例,共實施犯罪28起、違法事實16起。其中尋釁滋事7起,毆打傷害群眾11人,致2人輕傷;實施聚眾鬥毆犯罪5起,毆打傷害群眾8人,致2人輕傷;實施故意傷害犯罪1起,致1人重傷。該組織成員的犯罪行為造成的惡果在當地造成了嚴重危害。

西峰區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分析,該案有組織層級明確,獎懲制度分明;插手多個行業,通過暴力手段斂財;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等主要特點。

申小東、白軍軍在組織犯罪中,系組織、策劃及最大受益者,是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何強強等人是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加者。申小東、白軍軍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雖無明確的幫規戒律,但申小東、白軍軍通過發放工資、給好處,為團伙成員提供住宿,吃飯喝酒娛樂,替團伙成員“擺事”出氣等手段籠絡團伙成員;對辦事不力的團伙成員則進行辱罵、恐嚇;對打算退出的團伙成員進行毆打,以此懲戒警示其他成員。申小東、白軍軍利用上述手段對組織成員加以控制,確保組織成員聽命於其兩人,自願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為組織謀取非法利益。在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時,通常是由申小東、白軍軍事先預謀、策劃,然後指示何強強、何海欽、賈保紅等人各自糾集團夥成員,迅速向指定地點集結,現場或由申小東、白軍軍親自指揮,或由何強強、何海欽、賈保紅、趙仟、馬傑等人組織實施,逐漸形成組織慣例,公開的使用暴力威脅,以及利用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暴力影響和群眾對暴力傷害的恐懼心理,或以非暴力滋擾等威脅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申小東、白軍軍黑社會組織團伙長期為非作惡,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極大地威脅。如環縣平順達石油技術服務公司經理鍾小寧被迫與白軍軍簽訂了環縣天池鄉四合掌村趙灣掌組境內的該組織強行為遊戲廳、歌廳、酒吧等特定場所提供非法保護,直接收取或變相索取保護費;通過指示組織成員,阻擋油田井場施工,暴力威脅施工人員和競爭對手,強迫交易,迫使油田井場與組織簽訂供水合同,壟斷油田井場供水市場,再利用組織成員人多勢大的影響力和老百姓對暴力威脅的恐懼心理,來處理油田井場與當地村民之間的糾紛,為供水交易的順利實施提供非法保護,謀取非法經濟利益。

綜上所述,該犯罪組織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形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後果。

省市包案督辦

依法從快從嚴

據介紹,作為一起涉黑案件,申小東、白軍軍案受到上級政法機關的高度關注,省掃黑辦將此案列為省級掛牌督辦案件,由省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包案督辦。

專案偵查初期,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即成立專案領導小組,抽調市、縣(區)兩級公安機關48名骨幹民警組成專案組進行全力攻堅。專案組租用了獨立封閉的辦公場所,配備辦案車輛及設備,保障偵查工作順利開展。

申小東、白軍軍涉黑案件被列為省督涉黑1號案件後,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分別給西峰公安分局撥付辦案經費40萬元、20萬元,全力保障。

西峰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涉黑逃犯追捕工作,在市公安局網偵、技偵部門大力支持下,蒐集情報,技術手段偵察,全國網上通緝,做親屬工作規勸自首,涉黑逃犯相繼全部落網。

由於申小東、白軍軍等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涉案人數眾多,涉嫌70起違法犯罪事實,涉及被害人58人、案卷94餘冊,案情疑難複雜、社會影響較大,辦案任務艱鉅。為圓滿完成辦案任務,西峰區人民檢察院整合全院辦案力量成立專案組,由檢察長作為第一辦案人承辦此案。辦案組同志加班加點閱卷,多次召開專案組會議就本案的證據審查、案件定性等進行討論,全面核實了案情,依法從快從嚴辦理該案。

案件偵查期間,市、區檢察院6次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與西峰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及專案組成員召開聯席會2次,對法律適用、證據固定、強制措施適用等方面提出建議,保證了該案證據的全面收集固定。

根據犯罪事實涉及的不同罪名,西峰區人民檢察院將案卷分類後分配給不同專案組成員審查。全案閱卷結束後,及時組織召開專案組會議,逐事實逐人彙總情況,明確訊問時應當注意的問題。訊問環節結束後,又多次召開專案組會議,邀請公安機關專案組成員列席,對案件的事實、定性等關鍵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討論,並及時層報省檢察院掃黑辦審查。

因該案系省級掛牌督辦案件,省檢察院指定省院掃黑辦負責人為該案包案責任人,及時跟蹤案件的進展情況,帶領督導組赴西峰區院實地督辦,在案件提起公訴前召集全省檢察系統專家,圍繞涉黑案件的四個特徵提出指導意見,並就起訴書的製作、出庭預案的準備等裡件的四個特徵提出指導意見。在案件開庭前,西峰區人民法院組織召開了10次庭前會議,西峰區人民檢察院就案件管轄權、非法證據排除、庭審方案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與律師提出和交換意見,進行庭審示證說明,進一步明確案件審議焦點。

西峰區人民檢察院專案組成員不分晝夜加班加點,在庭前根據起訴書指控的每一起犯罪事實分別準備了詳細的示證提綱及對應的多媒體示證PPT,示證提綱達20餘萬字,多媒體示證PPT4000餘頁,為本案順利開庭打下堅實基礎。

增強法律意識

維護社會穩定

申小東、白軍軍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產生了極為嚴重的社會危害後果。據西峰區人民法院辦案人員介紹,該組織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給被害人的身體、心理、家庭造成了嚴重侵害,擾亂了人們的生產生活秩序。並在部分地區、行業形成一定非法控制及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就被告人申小東等3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來看,低齡化特徵比較明顯,並且伴隨著暴力化、公開化、複雜化等特點。由於城鄉結構和失業,不僅形成數量巨大的閒散人員,還造成社會分配不公,導致了經濟發展的非均衡化和財富分配的非合理化。貧富差距的拉大導致了處於弱勢地位的貧困者形成了強烈的被剝奪感,強化了貧困者的不滿心理,於是犯罪便成了對社會分配不公的一種病態矯正選擇。本案中,被告人申小東、白軍軍等人多數為社會閒散人員,無固定的經濟收入,亦無正當職業,結成團伙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暴力非法討債,變相索取錢財,用於日常揮霍。

不良需求導致犯罪市場的存在,犯罪成本的加大促使犯罪規模化發展,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形成的決定原因。法律制裁的嚴厲性,犯罪市場競爭的殘酷性以及追求高額利潤的壟斷性,使單一犯罪、團伙犯罪取得預期效益的難度日益加大,為降低犯罪成本,追求規模效益以取得最大非法利潤為目的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產生成為必然選擇。本案中,被告人申小東、白軍軍等人為了攫取非法利益,組織、領導其他被告人犯罪,強行給酒吧“看場子”,為石油井場供水,替他人暴力討債,以期短期內規模化,實現利益最大化。

犯罪亞文化是犯罪者群體特有的,用來引導和支配犯罪者的觀念、意識、傳統、價值觀等。在我國,主要有遊民文化或者江湖文化,主要包括愛打抱不平、重義氣、輕生忘死;其次是來自西方的以暴力等為中心的當代犯罪亞文化,主要通過大眾媒體如電視電影、報紙等傳播。被告人申小東、白軍軍、何強強、何海欽等人之間稱兄道弟,重義氣,有肉一起吃,有酒一起喝,為朋友兩肋插刀。加上受暴力亞文化的影響,採取非法手段傷人身體、奪人錢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此外,行業監管存在漏洞。在一些礦產資源較為集中、情況複雜、管理不善的地方,由於行政部門監管不力或者出現漏洞,市場準入、工程招標不規範等時有發生,導致黑惡勢力逐步介入並控制該地區、該領域,造成搶客戶、控制交易價格、強買強賣等現象不斷髮生。此類問題發生後,有的部門怕事、捂事,不移交不處理,最終導致黑惡勢力發展壯大。如本案中,被告人白軍軍在慶城縣的石油井場強行供水,為了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購買水車,與申小東聯合強行供水,控制石油井場的供水領域。

辦案人員指出,該案是我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對於社會各方面都有著重要警示意義。

應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減輕由於戶籍制度人為造成的城鄉對立矛盾對社會穩定的衝擊,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實現人口的有序流動。加強對重點人群的監控和管理。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具有違法犯罪傾向的社會閒散人員(灰色人群)是我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重要成員來源。對“兩勞”人員要進行重點幫教,落實工作,穩定生活,減少其犯罪機會。

同時,重視教育文化事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大力提倡和發揚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用豐富多彩、健康的文藝作品和娛樂形式正確引導人民的精神生活。教育強則少年強,少年強則國強。加強教育,樹立良好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必然會減少犯罪。行政部門加強監管,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要對酒吧、遊藝廳等特種行業加強監管,教育部門要對學校及其教育加強監管,公安部門加強日常治安管理。

此外,也要不斷加強法治宣傳,提高全民法治意識,提升群眾依法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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