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正能量分享】
今天是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親愛的小夥伴們,早上好!一起來,每天分享一個知識點!堅持100天,你定會不同!
問:小規模納稅人需要月銷售額達到10萬才能自開專票嗎?
答:不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第一條和《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的解讀》第二條規定:“為了進一步便利小微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入自開專票試點的行業中的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受月銷售額標準的限制。也就是說,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含本數,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試點行業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按照有關規定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閱讀更多 財合稅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