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玉等19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近日,三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玉、方某忠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三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穗县检察院检察长潘涛出庭支持公诉,三穗县法院院长季立松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该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部分群众及被告人家属100余人到庭旁听。

三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某玉等19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2004年以来,被告人吴某玉、方某忠等19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恶劣社会影响。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三穗县检察院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部分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作为成员的办案组办理该案。为保证在短时间内有效打击犯罪、保证办案质量,专案组制作了案件审查时间进度表,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力求审查工作按时、有序、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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